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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酒駕不斷遭通緝 查扣保險金家人繳清罰鍰

義務人所住獨棟別墅。(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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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3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擷瓔台灣嘉義報導)嘉義縣中埔鄉朱姓男子是酒駕、毒駕慣犯,之前即因不能安全駕駛案,在107年間判刑6月易科罰金。惟朱男仍不知悔改,於109年8月26日再度酒後騎機車外出被警攔檢,發現他之前曾因酒駕被吊銷駕照,當場又拒絕接受酒精濃度測試,因此重罰18萬元罰鍰。

之後朱男仍酒駕不斷,於109年8月11日又被法院以不能安全駕駛判刑6月確定,因朱男隱匿逃亡未到案執行,嘉義地方檢察署於109年11月10日對朱男發布通緝令,朱男欠繳罰鍰部分則移送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強制執行。

獨棟別墅內部陳設。(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提供)

嘉義分署受理執行後,執行人員先通知義務人繳納但其不予理會,執行人員之後到朱男中埔鄉的住處現場執行,發現該處係一獨棟別墅,內部陳設豪華,朱男妻子等人住於該處,但其妻表示朱男已離家多日不知其行蹤,並表示無力替朱男繳納罰鍰。因該處住宅非義務人名下財產,執行人員無法查封執行內部財產,但自其與家人住處審視,義務人與他的家人應該有能力繳清罰鍰。

繳費收據。(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提供)

執行人員詳細調查義務人財產,透過高額壽險資訊連結作業,發現朱男有多件有效的人壽保險契約,並有2件保險契約已到期,累積的保單價值準備金金額達43萬餘元。因此,執行人員立即核發執行命令扣押保險契約的保單價值準備金等受益給付。

保險公司依嘉義分署執行命令查扣價值準備金後立即通知義務人,朱男家屬此時驚覺到事情的嚴重性就馬上與執行人員連繫,請求不要收取保險金,執行書記官告知已扣押到保單價值準備金43萬餘元,此時如果他們仍不繳納,只有扣押收取保險給付金額抵繳罰鍰一途,朱男家屬立即帶來現金完全清繳。

酒駕害人害己,更可能會連累親人受累。嘉義分署持續強力執行酒駕裁罰案件。針對酒駕違規案件,會以扣押存款、薪水、扣押保險契約債權、查扣車輛、查封土地房屋各種執行手段,讓酒駕者為他的害人害己行為付出代價。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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