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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長期護理法生效後 沒有患者被罰款

安省醫院床位緊張,2022年9月生效的新法讓出院且在等待自選養老院床位的患者去別的養老院,否則留在醫院裡會被罰款。(Frank Gunn/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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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4月25日訊】(大紀元記者楚方明多倫多報導)安省去年生效的一項新法律,內容是如果患者拒絕從醫院轉移到不是他們選擇的養老院,每天需支付400元的罰款。近日,安省政府及各醫院均表示,目前,安省尚未有人因為這條新法被罰款。

但患者家屬和維權人士表示,法律的威力正把患者推進他們不會選擇的養老院。

該法律於去年9月生效,醫院方可以將出院患者轉移到他們不願去的養老院。安省南部的患者可以轉移到最遠70公里外的養老院,而安省北部的患者可以轉移到最遠150公里外的養老院。

該立法針對的是所謂的「交替護理級」患者,他們不再需要住院,並正在等待入住養老院。省府表示,該法律可以騰出急需的醫院病床。

據加通社報導,醫院方面表示,一直不願採用該法律,但安置協調員會在與患者的談話中討論這一問題。安省醫院協會首席執行官安東尼·戴爾(Anthony Dale)說:「醫院界對這種敵對立場感到非常不安。」

戴爾說,醫院協調員引出了這條法律,以幫助患者在考慮轉向養老院的時候了解更多的情況。

該協會表示,去年9月醫院中有2,135名交替護理級患者在等待入住養老院。政府數據顯示,目前醫院裡還有1,830名此類患者。

省府表示,自該法律生效以來,已有7,600名這類患者搬進了養老院。

一些家庭表示,這項法律給他們帶來了很大的壓力。

謝莉·勒弗古德(Sheri Levergood)82歲的母親詹妮特(Janet Levergood)患有血管型癡呆症,去年11月,她在養老院多次跌倒後住院,住院一個月後成為了一名交替護理級別的患者。

只要詹妮特得到足夠的護理,她就可以出院,但由於她有習慣性摔倒,她所需的護理水平非常高。

詹妮特的家人說,原來的養老院不會讓詹妮特再回去,她搬去和女兒一起住也不可能,因為沒有足夠的護工幫助。她想去的養老院又沒有空位,所以,她只能留在醫院裡,但面臨被罰款400元。所幸,她喜歡的一家養老院有了空位,事情才得以圓滿解決。

省長期護理廳廳長保羅·卡蘭德拉(Paul Calandra)說,他認識到立法給家庭帶來的壓力。但他也表示,目前還沒有患者被罰款。

但維權者表示,罰款可能會讓患者被迫去他們並不喜歡的養老院,因為他們別無選擇。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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