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3年04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王元編譯報導)今年4月起,麻州一條新的交通安全法規正式生效,要求汽車與交通中的「弱勢人員」保持至少4英尺的距離。
新法律中的「弱勢人員」包括:步行者、自行車騎手、路邊施工人員、坐輪椅者、農業設備操作員,以及騎馬和使用馬車的人,還有電動自行車、滑板車、滑板、旱冰鞋其它小型代步工具的使用者。
與新法規相匹配的是,麻州的駕駛員教育課程中將包括新的4英尺交通安全規則。但是支持新規的麻州參議員布朗斯伯格(William Brownsberger)說,警察很可能不會頻繁地執行該法律。
這也就是說,這條新法規的教育意義大於執法意義。
此外,新法規還要求騎自行車的人在夜間使用紅色尾燈,白色前燈,以及在自行車後安裝反光器,以確保汽車司機在晚上能看到他們。白色前燈和紅色尾燈在夜間應能被600英尺範圍內的人看到。不過,警察不能以違反燈光規定為由攔截騎自行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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