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中共推器官共享 欲藉香港做器官移植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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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3年06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理爾、張瑛瑜香港綜合報導)香港醫務衛生局局長盧寵茂去年12月表示,希望將香港的醫院納入大陸的「中國人體器官分配與共享計算機系統(COTRS)」,消息傳出後,香港取消器官捐贈登記的人數急升。

有評論認為,中共意圖利用香港將中國大陸器官移植生意國際化,逃避多國對去中國大陸做器官移植的限制。

近日有市民取消器官捐贈登記,他說取消的原因正是上月22日港府主動向傳媒發稿,指責有人呼籲取消器官捐贈登記。他坦言不信任中港器官共享機制,認為並不能確保港人器官不落入大陸特權分子手上。

分析:為外國人赴港做移植手術提供方便

時事評論員石山在其視頻節目《石山視點》中表示,中共當局的計劃是中港器官互通,但是大陸很多事都不公開透明,引來港人疑慮。

他說,因為大陸器官移植系統被指有活摘器官的問題,現很多國家立法禁止國民到海外移植來源不明的器官。他舉例說,在以色列,一旦病人在中國大陸接受器官移植,政府的醫療、保險均不承認,亦不能對器官移植後出現的排斥進行後續治療。

石山認為,種種限制對中國大陸的器官移植生意有影響。這次中港器官共享,懷疑是大陸政府想利用香港做器官移植生意,「中共(器官移植)被很多國家抵制、封鎖,所以不是這麼好賺錢」,但香港「沒有(被)立法(限制)、沒有(被外國)抵制」,「可以拿中國大陸的器官過來香港的醫院幫你做(移植)」。

石山又說,現時大陸派醫生團隊到其它醫院移植器官的做法很多,故高度懷疑當局計劃的真正目的是讓外國人來港做手術,賺取外匯。

以色列特拉維夫大學醫學院教授、著名心臟移植外科醫生拉維(Jacob Lavee)上月向大紀元談到中港器官移植合作時表示,「這可能將香港拖入使用通過活摘器官而獲得的器官的境地」。他建議,西方國家應「聯合其外交和經濟努力來打擊這些(活摘器官的)暴行,制止香港使用活摘的人體器官」。

以色列禁到海外移植來源不明器官

以色列政府在2012年4月立法,禁止以色列人到海外移植來源不明、非法的器官,並禁止保險公司支付以色列國民到海外移植器官的費用。

拉維醫生講述了推動這個立法的原因。據美國新聞網站Axios.com報導,拉維2005年首次得知中共從被關押者身上獲取器官,當時他的一名以色列患者提前兩週飛往中國進行心臟移植手術。

拉維醫生回憶:「誰能保證在一個確定的日子給你一顆心臟?有人得在那個確切的日子死去。」該名病人隨後前往中國,「在兩週前被許諾的那個確切的日子接受了心臟移植手術」。此後拉維協助以色列通過了上述法律。

各國立法打擊非法摘取人體器官

中共活摘器官黑幕自2006年在國際上曝光以來,中共活摘器官的罪行已被多個國際調查證實。國際知名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近期就中共活摘器官的問題在接受英文大紀元資深編輯楊傑凱(Jan Jekielek)採訪時說,「問題不在於證據太少」,而是「太多了」。

麥塔斯是2006年和2016年發布的《關於調查指控中共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報告》和《血腥的器官摘取/大屠殺:更新版》的聯合調查員和聯合作者。報告證實,中共大規模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

2023年3月27日,美國聯邦眾議院通過《2023年停止活摘器官法案》,對參與活摘器官販賣的人員實施制裁,制裁措施包括:最高25萬美元的民事處罰,及最高100萬美元、20年監禁的刑事處罰。此法案目前待聯邦參議院表決通過和總統簽字後生效。

2022年12月14日,加拿大國會亦全票通過打擊非法人體器官摘取和販運法案《S-223法案》。另外以色列、台灣、意大利和西班牙已禁止器官移植旅遊。

台灣立法限器官移植「無償捐贈」

台灣方面,2015年6月1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修正案,明訂民眾無論在國內外接受或提供器官移植,均應透過「無償捐贈」方式。違者最高處5年徒刑,並罰金150萬新台幣。若醫生涉及仲介,或被廢除執照。

當時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表示,由於台灣器官短缺,許多人會赴大陸做非法器官移植,但中共至今仍對法輪功學員的器官進行不當的仲介及買賣,故希望透過修法,有效扼止器官仲介、買賣的惡劣行徑。

兩台灣醫生赴大陸做移植手術不獲續任

到2022年6月10日,台灣彰化基督教醫院聲明,移植器官團隊兩名醫生多次赴器官來源不明及倍受爭議的中國大陸做器官移植手術,且未報備院方,違反器官來源應透明、可追溯性,有違醫療倫理之疑慮;經考慮醫療倫理之原則,因此醫院決定對兩人不再續任。

該院強調,中國大陸持續發生活摘器官的情況,遭到活摘器官的對象包括法輪功學員、藏族人士、維族人士、基督教家庭教會人士,而最主要的對象是法輪功學員。

全球至少20個國家制定了器官移植的立法措施

以色列2018年通過《器官移植法》,禁止在以色列和國外出售、購買和交易器官。禁止向前往中國進行器官移植的以色列公民提供健康系統保險資金。

西班牙2010年修訂刑法,打擊器官移植旅遊和器官販賣。

台灣2015年修訂及宣布《人體器官移植法案》,禁止使用來自死刑犯、買賣以及中介的器官;禁止器官移植旅遊。參與非法器官移植的醫生可能會被吊銷執照。

意大利2016年通過立法;2017年生效對任何非法出售活人器官者處以嚴重制裁和嚴厲的監禁。

歐洲理事會2014年7月9日認定販運器官屬於刑事犯罪,並要求對犯罪人進行懲罰。

英國2022年修訂《健康與護理法案》,禁止前往中國和其它國家進行商業器官移植旅遊。

加拿大2022年修訂刑法,將在海外移植未經許可的器官視為刑事犯罪;並修訂了移民及難民保護法,即不接受非法器官。

挪威2015年簽署《歐洲委員會反對人體器官販運公約》,2018年生效。

阿爾巴尼亞2015年簽署《歐洲委員會反對人體器官販運公約》,2018年生效。

哥斯達黎加2018年簽署《歐洲委員會反對人體器官販運公約》;2022年生效。

克羅地亞2018年簽署《歐洲委員會反對人體器官販運公約》;2019年生效。

捷克2015年簽署《歐洲委員會反對人體器官販運公約》;2018年生效。

法國2019年簽署《歐洲委員會反對人體器官販運公約》;2023年生效。

黑山2018年簽署《歐洲委員會反對人體器官販運公約》;2019年生效。

拉脫維亞2017年簽署《歐洲委員會反對人體器官販運公約》;2019年生效。

馬耳他2017年簽署《歐洲委員會反對人體器官販運公約》;2018年生效。

葡萄牙2015年簽署《歐洲委員會反對人體器官販運公約》;2019年生效。

摩爾多瓦2015年簽署《歐洲委員會反對人體器官販運公約》;2018年生效。

斯洛文尼亞2018年簽署《歐洲委員會反對人體器官販運公約》;2022年生效。

瑞士2016年簽署《歐洲委員會反對人體器官販運公約》;2021年生效

韓國2020年修訂《內臟器官移植法》,強制要求接受海外器官移植者回國後30日內,向健康和福利部提交規定的移植記錄和規定的信息。

美國2023年眾議院通過《2023年停止活摘器官法案》。

港人對中共器官移植系統不信任

正當香港出現取消器官捐贈登記潮時,時事評論員曹家超在其網台節目「香港冇格仔」中質疑,事件源於香港人對大陸的不信任與懷疑。他舉例,如果大陸有窮人需要心臟移植,但無力付手術費,「不是香港不肯捐,可能是大陸不肯醫」,最終器官可能會落到權貴手中。曹又舉例,一旦中港的器官移植數據庫互通,當香港有小童離世,質疑有無機制確保香港有需要的小童,能夠獲得需要的器官:「你(當局)會否因為政治考慮,(例如)大陸有個權貴的小孩需要這個心(臟),然後敷衍在香港待救小童的心(移植需要)?」

港人H先生2019年年初在政府的中央名冊登記捐贈器官,但在今年5月底他決定取消捐贈器官的登記。6月1日他接受大紀元訪問時表示,只有在一個自己信任的制度之下才會考慮捐贈器官。

H先生回憶說,多年前還在讀書時,已經響應政府呼籲,填寫器官捐贈卡,並隨身攜帶,又將自己的意願告知家人。到2019年初,偶爾看到政府呼籲在中央名冊登記,「當時覺得既然有這個意願,一旦有事在名冊有記錄,或許可以幫到有需要的人更快地得到需要的器官,沒有什麼猶豫就登記了。」後來衛生署的職員打電話給他確認登記,「覺得終於做了應該做的事」。

2022年底,香港發生首宗接受來自大陸人的器官的移植手術。當時中共媒體新華社稱,心臟來自一名大陸的腦死亡幼童的無償捐贈,並引述香港醫務衛生局局長盧寵茂的話稱,希望能夠藉這個個案建立長效機制,將香港的醫院納入COTRS。

H先生當時並沒有想取消器官登記,「當時是完全沒有跟自己已經登記(器官捐贈)拉上關係。」他說,早已知道中國大陸在器官移植方面惡名昭彰,「共產黨殘害人民的『往績』不用多提,現實更讓我感受到的,就是大陸特權橫行,試問這樣的一個地方,又何來同『無償』『公平』這些器官捐贈元素沾得上邊?」

政府高調的批評言論反致港人取消器官捐贈登記

H先生最後選擇取消登記,現正辦手續。導火線正是上月22日,香港政府主動向傳媒發稿,指責有人呼籲他人取消器官捐贈登記。

H先生說,見到傳媒鋪天蓋地的報導,特意找來政府的稿件原文,「我就看看政府如何『發癲』」。

他說,政府稿件上稱「個別人士亦肆意貶損兩地建立恆常器官移植互助機制的積極意義,實為蔑視兩地同胞血濃於水及過往各種無私捐獻互助,以至內地無私捐贈器官挽救本港病人生命案例的事實,完全漠視兩地輪候器官病人的福祉,亦曲解國家的器官捐贈及移植的發展和分配制度」,看到這幾句,決定馬上回到幾年去的登記網站,填表取消登記。

「我的意願雖然算不上『偉大』,但是也不容許政府如此來糟蹋!」他說。

他回憶當初有捐贈器官的念頭,是從小到大看新聞、政府宣傳,覺得既然人死後都用不上器官,為何不好好成就其他人,「正如宣傳都有講,救的可能不止是一個人,更可能是一個家庭。」後來他認識一名正待移植肺部的朋友,「她出街時已經要拖著氧氣筒,一直吸氧氣,當然亦不能走遠路。遇上斜坡,即使更近也要搭車」,這名朋友的遭遇更堅定H先生捐贈器官的意願。

他說,多年來的一切善意,因中共試圖把香港納入器官共享機制而告終,選擇了在兩地器官移植互助機制成為現實前,取消登記。

「即使政府『寫包單』(打保票),說不會發生我們憂慮的事情。政府的說話什麼時候信得過?正如你今日還相信香港有政府所講的『一國兩制』、新聞自由嗎?」他繼續表示,問題在於大陸從不透明,「我連自己的器官最後是否落到大陸的特權分子手上,難道也不能作主嗎?」

被問到日後會否考慮再登記捐贈器官,H先生表示,「不會,起碼在香港一定不會,除非我移民,重新在一個我信任的制度之下。」

責任編輯:連書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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