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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高院:對司機抗議 政府用緊急法不合理

2022年2月19日,加拿大渥太華,警方與參加反對疫苗令的自由車隊抗議活動示威者對峙。(Scott Olson/Getty Imag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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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1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加拿大聯邦法院週二(1月23日)公布一項裁決,認定自由黨政府針對2022年「自由車隊」的卡車司機抗議活動,援引《緊急狀態法》的決定不合理。

加拿大憲法基金會(CCF)和加拿大公民自由協會(CCLA)的代表,在社交平台X上發布了有關裁決的信息。

為了反對政府強制司機打COVID-19疫苗的強制令,大約兩年前,加拿大卡車司機發起了抗議活動——「自由車隊」,車隊在渥太華市中心駐足三週,並堵住加美邊境的一些口岸,期間一再呼籲政府與之對話。自由黨政府一直沒有與抗議者對話,直接宣布引用《緊急狀態法》驅散和逮捕了抗議者,並凍結了部分抗議者和捐款者的個人帳號,以及凍結了公共捐款帳號GoFundMe等。

政府援用《緊急法》不合理

在週二發布的裁決中,聯邦法院法官理查德‧莫斯利(Richard Mosley)認為,儘管2022年初的「自由車隊」抗議活動對加拿大的經濟、貿易和商業造成了損害,但並未達到法律所定義的、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的程度。

公民自由團體認為,自由黨政府在2022年2月援引《緊急狀態法》對付抗議活動,超越了政府的權力,違反了《憲章》。

莫斯利法官站在了自由團體一邊。他寫道:「我的結論是,發布(《緊急狀態法》)公告的決定,不具備合理性的特徵——正當、透明和可理解性——並且是不合理的。」

該裁決沒有提出任何補救措施,也沒有宣布《緊急狀態法》的任何部分違憲。法官寫道:「本案並不涉及該法案的合憲性,而是涉及該法案在本案中的應用方式。」

圖為經過2週的抗議強制疫苗令活動後,自由車隊離開亞省加美邊境。(Jeff McIntosh/加通社)
2022年1月在渥太華抗議強制疫苗令的自由車隊。(任僑生/大紀元)
2022年1月28日,加拿大卡車司機自由車隊向渥太華進發,途中遇支持者歡迎。(Lars Hagberg/加通社)

自由黨政府:準備上訴

本週二,在蒙特利爾內閣會議期間舉行的一個新聞會上,副總理方慧蘭(Chrystia Freeland)表示,聯邦政府計劃對該裁決提出上訴。

她說:「我想利用一點時間提醒加拿大人,當我們做出該決定時,我們國家的局勢有多麼嚴重。加拿大人的公共安全受到威脅。我們的國家安全,包括我們的國家經濟安全,受到了威脅。」

「這是一個艱難的決定。」她說,「我們非常認真地對待此事,經過大量的努力和仔細的考慮後,我們當時確信——我當時確信——這是正確的事,這是必要做的事。」

加拿大騎警專員表示,沒有要求聯邦政府啟動《緊急法》驅散「自由車隊」。(任喬生/大紀元)

政府決定及後果

CCLA和CCF對聯邦政府兩年前的決定,提出了法律挑戰。他們認為,自由黨政府在2022年2月14日援引《緊急狀態法》的決定,超出了它的權力範圍。

當時,政府使用該法案,凍結了一些車隊抗議參與者的銀行帳戶,迫使拖車公司與當地警方合作清除路障,並將渥太華市中心的部分地區定為禁區。

CCLA曾在一份聲明中說,在極端情況下,援引緊急權力是必要的,但這些權力對民主也很危險,應謹慎使用。「如果可以通過常規治安和法律手段解決問題的話,即使是應對大規模的破壞性示威活動,也不能使用這些權力。」

莫斯利法官發現,利用該法案,在渥太華市中心設立禁區來驅散抗議者,侵犯了「和平」參與者的言論自由。

他還表示,政府凍結一些抗議者的銀行帳戶,卻沒考慮其附帶影響,即對相關的家庭成員,以及聯名帳戶持有人的影響。因此,法官得出結論,這項政府措施,侵犯了公民免受不合理搜查和扣押的《憲章》權利。

「與抗議活動無關的一些人,可能會發現自己的帳戶被暫停期間,無法獲得家庭必需品和滿足其它家庭需要。在這些措施生效期間,當局似乎沒採取任何措施,來尋找解決該問題的方法。」裁決書寫道。

2022年2月11日,加拿大總理特魯多在國會山舉行的記者會上與記者交談。當天,他表示,「自由車隊」抗議者對渥太華的占領和對美加大橋的封鎖必須結束。(Dave Chan/AFP via Getty Images)
2022年2月19日下午,渥太華警方表示,自執法擴大行動開始以來,已逮捕170名自由車隊抗議者,扣押22個車牌,拖走53輛汽車。當天警察繼續封鎖市中心的主要抗議區域。(任僑生/大紀元)
2022年2月19日下午,渥太華警方表示,自執法擴大行動開始以來,已逮捕170名自由車隊抗議者,扣押22個車牌,拖走53輛汽車。當天警察繼續封鎖市中心的主要抗議區域。(任僑生/大紀元)

政府的觀點

《緊急狀態法》依賴於管理加拿大安全情報局(CSIS)的法律中,對國家安全威脅的定義。在證明援引該法案的合理性時,自由黨政府辯稱,他們有合理的理由,相信抗議活動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並且不能以任何其它的方式處理。

莫斯利不同意此觀點。他寫道:「記錄並不支持這樣的結論,即車隊造成了全國範圍的嚴重、緊急和暫時的局勢,並且無法根據加拿大的任何其它法律有效地處理(抗議活動)。」

「對加拿大經濟、貿易和商業造成的損害,是非常真實且令人擔憂的,但對個人或財產,並不構成威脅,也沒有使用嚴重暴力。」他說。

莫斯利法官的結論,與自由黨指派的保羅‧魯洛(Paul Rouleau)專員的結論形成了鮮明對比。魯洛去年領導了對政府使用《緊急狀態法》的公開調查,並得出結論:自由黨援引該法案是合理的。◇

責任編輯:文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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