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州眾議員提法案 阻止「屋霸」享有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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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4年03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萍紐約報導)日前,賴在人家房子中不走、欺負房東的新聞屢見報端。現有立法者看不下去了,有人提出立法,限制各種「屋霸」、「老賴」霸占房子的權利。

紐約州擁有全國最嚴格的法律,以保護誠實的、按時交房租的房客免受過於貪婪的房東的侵害。但一些立法者表示,有些法律太過分了,給了不誠實的租客空子可鑽,反而讓他們成了貪婪的免費住房者。

紐約州法律規定,擅自占地者在30天後便享有租客的權利,這意味著業主無法更換他們的鎖,無法移除他們的財物,也無法切斷公用設施。如果屋主這樣做,那麼可能會被逮捕。屋主只有通過法院系統來攆走他們。

在紐約,如果有人未經許可走進你家,你可以報警;但如果他們自稱是房客,他們就不會因為非法侵入而被逮捕。相反,房東必須將他們告上法庭驅逐他們,而紐約市的驅逐程序平均需要大約兩年才能完成。

最近一個王后區租客利用法律空子,叫警察把換鎖的房主逮捕了。

長島共和黨州議員布盧門克蘭茲(Jake Blumencranz)準備提出一項法案,讓房主更容易將擅自占地者從房產中驅逐出去。新提案規定「租戶」的定義中不包括「擅自占地者」;而且還把擁有租戶權利的「30天」延長至45天;而且,該法案將允許警方介入並對賴皮們實施逮捕,而不必經歷漫長的法庭程序。

「這是個不幸的黑白顛倒的世界。」布盧門克蘭茲對ABC電視臺說,「我們正在確保擅自占地者不能利用法律,這就是我們所做的。」

佛州的立法者最近通過了一項類似的法案,正在提交給州長審批。

責任編輯:鄭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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