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約新聞

保護房主 紐約市長亞當斯支持立法防霸屋

2024年4月10日,紐約市長亞當斯在「國家行動網絡」(NAN)年度大會開幕式上致詞。(Ed Reed/Mayoral Photography Office)

【大紀元2024年04月11日訊】紐約市近來傳出不少霸屋事件,市長亞當斯4月9日公開表示,支持立法保護房主,以免他們受到擅自占屋者(squatters)的侵害。

根據紐約市現行的法律,只要在房子裡居住30天以上,就有權留在原地,稱為「占屋者權利」(squatter’s rights)。房主必須經過合法的驅逐程序才可趕走霸占者。過去的一個月裡,傳出多起備受矚目的霸屋事件:一對夫婦去年花200萬美元在王后區道格拉斯頓(Douglaston)買下房屋,卻因為前房主的家庭護理拒絕搬走,至今無法入住;王后區法拉盛一名房主換鎖想要趕走占屋者,反而被警察以非法驅逐罪逮捕;布碌崙一處房屋則因為被霸占而發生火災。

ABC新聞報導,市長亞當斯4月9日表示:「女人的家就是她的城堡,我們應該繼續予以保護。」他表示,當初制定占屋者法律有其原因,但是後來遭到濫用,造成房主、中產階級和工人階級的合法權益遭到忽視;他並指出,占屋者尤其威脅到少數族裔社區,造成黑人和移民失去財務保障;因此市府將研究這項法律,看看如何與市議會合作解決這個問題。他已經會見了市議會常識核心小組(Common Sense Caucus),討論保護房主的問題。

民主黨市議員莊文怡(Susan Zhuang)和其他市議員聯合宣布,將提案修法,讓警察更容易驅逐擅自占屋者。亞當斯表示支持。共和黨市議員帕拉迪諾(Vickie Paladino)日前也宣布,將提案將「占屋者權利」從居住30天以上改為180天以上。

此外共和黨州眾議員布盧門克蘭茲(Jake Blumencranz)和州參議員馬特拉(Mario Mattera)也提交了兩項全州法案,規定「租戶」的定義中不包括「占屋者」,允許警方直接逮捕占屋者,而不用經過法庭下令。

責任編輯:陳玟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