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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普封口費案1月10日宣判 法官傾向不判刑

川普封口費案1月10日宣判 法官傾向不判刑
圖為2024年12月22日,在亞利桑那州鳳凰城的鳳凰城會議中心,美國當選總統唐納德‧川普(特朗普,Donald Trump)正在觀看Turning Point USA的AmericaFest。(Rebecca Noble/Getty Images)
2025-01-04 09:28 中港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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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01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皓月編譯報導)紐約州法官拒絕了美國當選總統川普(特朗普)此前提出的撤銷「封口費案」的請求,並將該案的宣判日期定在1月10日,距離新總統宣誓就職不到兩週。

紐約州最高法院法官胡安‧梅爾尚(Juan Merchan)在週五(1月3日)的法庭命令中表示,法院認為,對被告作出「無條件釋放」判決,即不判刑、不入獄、不罰款是最合適的解決方式。這樣的判決可以達到結束案件的目的,同時允許被告有機會進行上訴。

此外,法庭還允許當選總統可以選擇以線上遠程方式參加宣判聽證會。

去年12月,梅爾尚駁回了川普及其法律團隊7月份提出的一項請求,即請求梅爾尚推翻陪審團在封口費案中對川普的有罪判決,理由是美國最高法院已在川普的另一起聯邦案件中裁決,總統對其官方行為享有豁免權。

川普在5月的審判中被判34項重罪,罪名是偽造商業記錄,涉及向豔星丹尼爾斯支付「封口費」。川普對這些指控均不認罪。

ABC News引述知情人士的消息透露,川普的法律團隊預計會嘗試阻止1月10日的宣判。

知情人士稱,川普的律師計劃向紐約中級上訴法院申請介入,並停止該宣判聽證會的進行。

川普發言人史蒂文‧張(Steven Cheung)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梅爾尚的裁決「直接違反了最高法院的免責判決和其它長期以來的司法解釋」。

聲明中指出,「川普總統必須被允許繼續總統過渡過程,並執行總統的重要職責,不受這個或任何『獵巫行動』殘留的阻礙。不應該有任何宣判。」

責任編輯:葉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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