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誹謗BTS兩成員 脫飯收容所被判賠7600萬韓元

誹謗BTS兩成員 脫飯收容所被判賠7600萬韓元
防彈少年團(BTS)成員Jungkook(田柾國)與V(金泰亨)資料照。(Frazer Harrison/Getty Images/大紀元合成)
2025-02-14 17:41 中港台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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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02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曾薇心編譯報導)14日,首爾西部地方法院對涉嫌毀損韓國人氣男團防彈少年團(BTS)成員V(金泰亨)與Jung Kook(田楨國/田柾國)名譽的知名YouTube頻道「脫飯收容所」經營者,判處罰款7,600萬韓元(約新台幣190萬/5.7萬美金)。

此前V與Jung Kook和他們的經紀公司Big Hit Music去年3月以涉嫌毀損名譽及妨礙業務為由,向在YouTube頻道公開誹謗內容的「脫飯收容所」經營者提出1.14億韓元的損害賠償訴訟。其中,Big Hit Music因該經營者擅自使用了公司的版權內容而要求其賠償。

而法院本日判決該頻道經營者應向Big Hit Music賠償5,100萬韓元,並分別向V與Jung Kook賠償1,000萬韓元及1,500萬韓元,總計7,600萬韓元,原告部分勝訴。

責任編輯:劉宇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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