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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州長簽署法律 要求應用商店實施年齡驗證

德州州長簽署法律 要求應用商店實施年齡驗證
圖為蘋果iPhone 5s屏幕上顯示的社交媒體應用程序。(Karen Bleier/AFP via Getty Images)
秋生
2025-05-28 03:07 中港台時間|05-28 03:0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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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5年05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秋生綜合報導)美國德州州長格雷格‧阿博特(Greg Abbott)週二(5月27日)簽署了一項法案,要求蘋果(Apple)、谷歌(Google)等驗證其應用程序商店用戶的年齡。這使得美國人口第二大州成為能否以及如何規範青少年兒童使用智能手機的爭論中心。

該法案將於1月1日生效,要求18歲以下用戶下載應用程序或進行應用程序內購買時,必須獲得父母同意。

猶他州在今年早些時候在美國率先通過了類似法律,美國國會議員也已提出一項聯邦法案。

另一項德州法案,已在德州眾議院通過,正等待參議院投票,該法案將限制社交媒體應用程式的用戶年齡為18歲以上。

目前,針對社交媒體應用程序的使用者年齡限制和家長同意已經成為美國民眾的共識。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2023年的一項民調顯示,81%的美國人支持由家長監管子女創建社交媒體帳戶,71%的人支持在使用社交媒體之前進行年齡驗證。

事實上,社交媒體對兒童心理健康的影響已成為全球日益關注的問題。

美國已有數十個州起訴了Meta Platforms(旗下擁有Facebook、Instagram、WhatsApp等社交軟件)。美國醫務總監(Surgeon General)也發布了建議,呼籲採取措施保護青少年兒童。

澳大利亞去年禁止16歲以下兒童使用社交媒體,挪威等其它國家也在考慮出台新規定。

與此同時,如何實施年齡限制也引發了Meta、蘋果和谷歌之間的辯論。

Meta首席執行官馬克‧扎克伯格(Mark Zuckerberg)去年在美國參議院聽證會上表示,他認為不應該要求家長「必須在他們的孩子使用的每個應用程序中上傳身分證或文件以證明自己是孩子家長」,並認為「更简单的做法是應用商店本身進行驗證」。

支持德州法案的各個兒童上網安全團體長期以來也一直主張,由應用商店實施年齡驗證,並稱這是唯一能讓家長有效控制兒童使用科技的方式。

數字童年聯盟(Digital Childhood Alliance)執行主任凱西‧斯蒂芬斯基(Casey Stefanski)對路透社表示,「問題在於數字市場的自我監管已經失敗了,因為應用商店只顧追求利潤,而忽視了兒童和家庭的安全和權利。」

蘋果和谷歌反對德州的這項法案,稱法案的要求過於寬泛,要求所有應用程序的使用者都必須提供年齡數據,即使這些應用程序不涉及相關爭議。

蘋果公司在一份聲明中表示,「一旦該法案獲得通過,應用商店將被要求收集並保存每位想要下載應用程序的德州居民的敏感個人身分信息,即使該應用程序只是提供天氣更新或體育比分等基本功能。」

谷歌和蘋果提出了各自的提議,要求只需與那些需要年齡範圍資料的應用程序,而非所有應用程序,分享相關資訊。

(本文參考了路透社的報導)

責任編輯: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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