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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大樹區光電場濫墾7次挨罰108萬 將移送檢方偵辦

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6月17日率專案小組會同水土保持技師至大樹區和山光電開發案場勘查。(高市府提供)

【大紀元2025年06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記者袁世鋼台灣高雄報導)高雄市大樹區和山里光電場過度開發,且違反水土保持規定,遭市府7度開罰共108萬元,今年5月勒令停工,由高雄市副市長林欽榮組成專案小組徹查。林欽榮17日會同水保技師現勘,確認業者已破壞不可開發區,將依法廢止施工許可,要求立即恢復植生原況,並移送檢方偵辦。

林欽榮17日率專案小組會同水土保持技師至大樹區和山光電開發案場勘查,確認業者開發範圍擴及不可開發區,並造成大面積地表裸露,違規情節重大;且經水保監督檢查發現,滯洪沉砂池未具防洪功效,經限期改正而未改正,造成土砂流出基地致生水土流失,市府水利局第7度開罰,依《水土保持法》第33條共裁罰108萬元。

高市府說明,業者本應依開發計劃所定的光電設施區域及面積,施工架設太陽能板及相關設施,但業者除了違法在不可開發區施工,未依開發原則維持原有之自然地形、地貌,以減少開發對環境造成的不利影響,也未留設隔離綠帶綠地作為與周圍環境的緩衝,且進行一次性大規模整地,造成大面積地表裸露。

由於業者未依核定水土保持計劃施工情節重大,高市府強調,將依「水土保持計劃審核監督辦法」第31條第1項第1款規定,廢止該水土保持計劃施工許可證,嚴格要求業者立即將裸露處恢復植生原況,及施作必要的滯洪、沉砂及防災設施。市府今年5月已勒令停工,將報請能源署廢止籌設計劃書、報請內政部廢止開發計劃書,並移送檢方偵辦。◇

責任編輯:唐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