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5年08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王蘭多倫多報導)週三(8月27日),法庭播放的執法隨身攝像頭影片顯示,多倫多警官在一名手持刀的無家可歸男子後退時開槍,這名警官在法庭上承認了襲擊罪和非法使用槍枝罪兩項罪名。
據CP24報導,這起案件發生在2023年2月,地點是多倫多Black Creek Drive附近的Tretheway Drive。當時警方接到路人報警,稱擔心一名黑人男子可能傷害他的狗。於是兩名涉事警員下車搜尋,找到了無家可歸的福林(Devon Fowlin)和他的狗。
女警理查茲(Sarah Richards)先與福林交談,約30秒後注意到福林腰間攜帶刀具,拔出電擊槍命令他趴在地上。
福林立刻後退並叫著:「嘿,嘿,嘿」,但未拔刀。理查茲隨後發射電擊槍,但未能穿透福林的冬衣。
這時另一名警員戴維斯(Andrew Davis)警員拔出了手槍。於是福林從刀鞘中拔刀並將刀刃劃向自己的脖子,造成明顯出血。理查茲見狀大喊:「天哪,開槍打他。」
接下來的視頻顯示,戴維斯警員連開兩槍,擊中福林的右手腕、右胸腹部和臀部,福林隨後逃跑,但最終在附近道路被制服並送往醫院。
週三上午,戴維斯在法庭承認犯有襲擊罪和非法使用槍枝罪。
2024年的一份調查報告指出,戴維斯在事件中使用了不必要的武力,未能妥善緩和局勢。
應對精神問題人士 警方亟需非致命手段
另據法庭獲悉,福林曾是皮爾遜機場的地勤人員,但失業後無家可歸,住在公園附近的車輛裡。他否認自己有心理健康問題,但曾涉及一起和《精神健康法》(Mental Health Act)相關的案件。
社區活動人士科爾(Desmond Cole)表示,此案凸顯了多倫多警方迫切需要採用非致命手段應對可能有心理健康問題的人,否則這類事件還會再次發生。
福林的律師謝爾納特(David Shellnutt)透露,福林正在起訴涉事警員和多倫多警察局。他批評警方的處理方式:「他們面對一個需要立即幫助的人,卻選擇開槍並試圖殺死他。他能活下來簡直是奇蹟,這本應動搖多倫多乃至全省的警務根基。」
責任編輯:嚴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