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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伊始 美最高法院三大案件值得關注

2026年伊始 美最高法院三大案件值得關注
圖為位於華盛頓特區的美國最高法院。(Samira Bouaou/英文大紀元)
2026-01-02 13:22 中港台時間|01-04 05:4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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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1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王君宜編譯報導)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將於1月13日當週恢復口頭辯論,審理多起涉及性別、槍枝管制以及總統人事罷免權限的重大案件。這些案件不僅牽動具體政策走向,也可能對聯邦法律與憲法解釋產生深遠影響。

女子體育與性別界定之爭

最高法院將於1月13日審理兩起案件:《西弗吉尼亞州訴B.P.J.案》(West Virginia v. B.P.J.)及《利特爾訴赫科克斯案》(Little v. Hecox),聚焦西弗吉尼亞州與愛達荷州禁止生理男性參加女子體育賽事的州法是否合憲。相關裁決預料將觸及聯邦法律與憲法如何界定「性別」與「性別認同」的核心問題。(相關報導:禁變性女參加女子體育比賽案 美高院將審理

兩州此前在聯邦上訴法院受挫,法院認定兩州法律基於「性別」與「跨性別身分」進行分類,違反憲法第十四修正案中的平等保護條款。儘管司法實務中允許在特定情況下對不同群體作差別對待,但涉及性別的法律分類通常須通過更嚴格的審查。

兩州在最高法院均承認其法律以生理性別作為區分標準,但主張此舉旨在維護女子體育競技的公平與安全。

愛達荷州在提交法院的文件中指出,男性平均而言在速度、力量與爆發力方面具備生理優勢,女子運動員因此有權參加僅限女性的比賽。

西弗吉尼亞州則進一步質疑下級法院對《民權法案》第九章(Title IX)的解讀,認為該法本旨在於防止性別不平等待遇,而非否定所有基於性別的制度區分。

此外,案件亦引出是否存在基於「跨性別身分」的歧視問題。最高法院尚未就此作出明確裁決,但多名大法官在去年6月表態認為,「跨性別身分」並不具備如種族般不可改變的特徵,因此不必然享有額外的憲法保護。

2025年2月5日,美國總統川普(特朗普)在白宮與女子運動員一同出席,簽署行政命令,禁止自我認同為跨性別女性的男性參加女子體育比賽。相關動向使共和黨主導州的相關州法再次成為司法審查焦點。(Andrew Harnik/Getty Images)
2025年2月5日,美國總統川普(特朗普)在白宮與女子運動員一同出席,簽署行政命令,禁止自我認同為跨性別女性的男性參加女子體育比賽。相關動向使共和黨主導州的相關州法再次成為司法審查焦點。(Andrew Harnik/Getty Images)

夏威夷槍枝法與歷史傳統

最高法院將於1月20日就《沃爾福德訴洛佩斯案》(Wolford v. Lopez)一案聽取陳詞,審查夏威夷州對隱蔽攜槍的限制是否違憲,並進一步釐清美國歷史傳統在槍枝管制合憲性判斷中的角色。

在2022年的《紐約州步槍與手槍協會訴布魯恩案》(New York State Rifle and Pistol Association v. Bruen)中,大法官克拉倫斯・托馬斯(Clarence Thomas)裁定,州級槍枝法律必須符合美國歷史上的槍械管制傳統。此後,各級法院嘗試依該標準審查州法。

夏威夷相關法律規定,隱蔽持槍許可持有人,除非獲得業主或管理者的明確同意,否則不得在私有但對公眾開放的場所攜帶武器。第九巡迴法院此前援引1771年新澤西州法律與1865年路易斯安那州法律,認為夏威夷限制「完全符合歷史傳統」。

原告之一、夏威夷居民傑森・沃爾福德(Jason Wolford)反駁稱,歷史法規僅有表面相似並不足夠,更需法律目的與功能上的一致。他指出,路易斯安那州法屬於限制前奴隸權利的「黑色法典」;新澤西州法則主要針對封閉土地的偷獵問題,均與夏威夷法律不具可比性。

夏威夷州政府則辯稱,其立法精神延續了建國初期及重建時期大量法律傳統,核心在於保障財產所有人排除特定人員進入其財產的權利。

德州加入21州的行列,要求最高法院維護夏威夷人由第二修正案賦予的在戶外持槍的權利。(LOREN ELLIOTT/AFP via Getty Images)
德州加入21州的行列,要求最高法院維護夏威夷人由第二修正案賦予的在戶外持槍的權利。(LOREN ELLIOTT/AFP via Getty Images)

川普罷免聯儲官員案

1月21日,最高法院將審理《川普(特朗普)訴庫克案》(Trump v. Cook),聚焦總統是否有權解僱聯邦儲備委員會(Fed,美聯儲)理事。此案與去年12月審理的聯邦貿易委員會(FTC)人事案一脈相承,均涉及國會立法對總統免職權限的限制。

爭議源於川普(Donald Trump,特朗普)去年8月致函指控美聯儲理事莉薩・庫克(Lisa Cook)涉及按揭欺詐,並以此作為「正當理由」將其免職。

本案的特殊之處在於,爭議集中於川普解僱庫克時所援引的理由。《聯邦儲備法》雖允許總統「因故」(for case)罷免理事,但對「因故」的內涵並未作出明確界定。川普主張,法院不應在事後審查總統所提出罷免理由是否充分。

庫克主張,相關指控不足以構成合法免職依據,且其在未獲正當程序保障的情況下被解僱,侵犯了第五修正案所保障的正當法律程序權利。

2023年6月21日,麗莎‧庫克(Lisa Cook)在華盛頓出席參議院銀行委員會的確認聽證會。 (Drew Angerer/Getty Images)
2023年6月21日,麗莎‧庫克(Lisa Cook)在華盛頓出席參議院銀行委員會的確認聽證會。 (Drew Angerer/Getty Images)

華盛頓聯邦地方法官裁定,庫克對其職位享有財產性利益,免職前政府應提供充分通知與申辯機會;由於相關正當程序未獲保障,法院暫時阻止免職生效。

川普隨後向最高法院提起緊急上訴,主張受任期保護的官員並不對職位享有財產權,且法院無權命令復職。◇

(英文大紀元記者Sam Dorman與Stacy Robinson對本文有貢獻)

責任編輯:李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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