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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省實施最嚴新規:酒駕致死終身禁駕

安省多倫多市以北的旺市發生一起致命車禍後,3車相撞,導致三名兒童和其祖父死亡。2015年9月27日,一名29歲的男子面臨多項酒駕指控。(Pascal Marchand/加通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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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1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周行多倫多報導) 自1月1日起,安省修訂後的《公路交通法》(Highway Traffic Act)正式生效。新法大幅收緊了對酒後駕駛的懲罰力度,違規司機將面臨更嚴厲的後果,且部分處罰措施將自動生效,不再依賴法官裁決。

新規核心:延長停牌與強制教育

此次《公路交通法》的修訂重點打擊酒駕與毒駕行為,主要變更內容包括:

  • 終身吊銷駕照:凡因酒後駕駛導致他人死亡並被定罪者,將面臨終身吊銷駕駛執照的處罰。

  • 強制矯正教育:針對首次發生酒駕或毒駕違規的當事人,強制要求參加補救性教育課程。

  • 路邊即時停牌加碼:對於初犯及累犯,警方可當場吊銷駕照的時間大幅延長。具體執行標準為:初犯吊銷7天(原為3天),第二次違規吊銷14天,第三次及之後違規將吊銷30天。

執法現狀:單月逾千人被控令人費解

儘管法規趨嚴,但違規現狀依然令人擔憂。根據安省省警(OPP)本週一公布的節日執法數據,僅在剛過去的12月份,全省就有1,268人因酒後駕駛被起訴。

安省省警發言人德里克·羅傑斯(Derek Rogers)直言:「坦白說,這令人費解。在如此嚴查之下,仍有大量司機選擇酒後駕車。」

機構觀點:自動處罰更具威懾力

加拿大反對酒後駕車母親協會(MADD Canada)首席執行官史蒂夫·沙利文(Steve Sullivan)在接受CBC採訪時表示,解決酒駕問題沒有單一的靈丹妙藥,但任何積極的改革措施都值得肯定。

沙利文指出,以往涉及刑事案件的駕駛禁令通常由法官酌情裁決。新法實施後,在某些特定情況下採取「自動吊銷」機制,無疑是一種更為嚴格且具威懾力的做法。

未來建議:呼籲效仿外省實施IRP

沙利文進一步呼籲,安省應效仿卑詩省、曼尼托巴省、薩斯喀徹溫省和亞伯塔省的做法,引入「即時路邊禁令」(Immediate Roadside Prohibition,,IRP)。

IRP賦予警官更大的行政權力,當司機血液酒精濃度(BAC)超過0.08(構成刑事犯罪的門檻)時,警方可直接處以行政處罰,包括吊銷駕照、扣押車輛、罰款、強制安裝酒精鎖以及要求參加教育課程,而無需經過繁瑣的刑事起訴程序。

沙利文解釋,這一做法不僅能對違規者產生即時後果,還能大幅節省警方處理違章文書的時間——通常這類文件需耗費數小時。此外,他建議對有違規記錄的司機強制使用點火互鎖裝置(Ignition Interlock),該裝置在檢測到司機體內酒精含量超標時會鎖死車輛引擎,從源頭上防止酒駕。他強調:「在公眾明知警方加強執法的情況下,仍有這麼多人酒後駕駛,這顯然令人不安。」

責任編輯: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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