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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正式放棄四年任期公投 司法領域「非優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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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2月26日訊】【大紀元時報新西蘭記者站鹿鳴編譯報道】新西蘭政府已決定放棄在本屆大選中舉行關於將議會任期由三年延長至四年的公投。司法部長 Paul Goldsmith 證實,相關法案不會在本屆任期內推進至二讀階段,也不會進行公投準備工作。儘管未來若聯盟再次執政不排除重新啟動,但目前該議題已被擱置。

這一決定意味著 總理Christopher Luxon 過去多次公開批評的「三年任期過短」問題,暫時不會通過公投方式尋求改變。Luxon 曾表示,三年任期容易使政府陷入短期決策邏輯,不利於結構性改革和長期政策推進。

該改革方案最初由 ACT 黨領袖 David Seymour 提出,並於2023年納入 National-Act 及 National-New Zealand First 聯盟協議。法案建議允許議會任期在三年與四年之間選擇,但前提是必須通過全民公投確認。政府在去年2月正式同意引入相關立法。

財政層面,2024年預算已為公投撥款2500萬紐元,雖低於官員最初估算的3300萬紐元,但顯示政府當時確有實質推進意圖。

然而,法案在通過一讀並進入司法特別委員會後遭遇重大阻力。委員會明確指出,「可變任期」設計將為公眾、地方政府及商業部門帶來政策更迭周期的不確定性風險,削弱制度穩定性。

Otago University 法律專家 Andrew Geddis 早前分析指出,延長任期的核心支持理由在於給予政府更多時間推動並檢驗政策成效,避免「政策未成熟即面臨選舉壓力」的情況。但反對方強調,新西蘭缺乏類似上議院或更強制衡機制,選舉幾乎是唯一有效問責渠道,任期延長一年將實質減少選民監督頻率。

Geddis 亦曾指出,政府早前已暗示僅推進至特別委員會階段,顯示聯盟內部對制度設計存在分歧。

在當前經濟壓力與執政優先事項重新排序的背景下,司法部長表示此議題「並非當前司法領域優先事項」。這也反映出聯盟政府在政治資本與政策議程之間作出的現實取捨。

新西蘭自1850年代確立議會制度以來,議會任期曾為五年,後縮短至三年。歷年來多次討論是否延長任期,但始終未形成政治共識。此次改革暫告擱置,意味著三年任期制度至少將在下一輪選舉周期繼續維持。

責任編輯:藍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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