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家涉歷史言論遭罰 韓國言論自由再掀爭議
【大紀元2026年04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鄭香梅報導)4月2日上午11時,在韓國仁川地方法院富川分院舉行的一場庭審,讓「言論自由」議題再次進入公眾視野。
2024年10月10日,韓國小說家韓江獲得當年的諾貝爾文學獎,成為韓國首位獲此殊榮的作家。消息公布後,韓國社會普遍表示祝賀,但也出現了不同聲音。
韓國作家金奎娜當天在自己的臉書上發文,批評韓江獲獎一事。她認為,這一結果顯示諾貝爾獎的價值下滑,也反映出文學的虛偽與歷史扭曲被合理化。
金奎娜寫道:「(作家韓江)無疑是這個時代的勝利者,但這並不是一項能夠光榮留名於歷史的獲獎。」她還表示,如果當時非得把獎項頒給東方作家,那麼這份榮耀理應屬於中國作家閻連科。她認為,若是在比較兩人之後仍選擇了韓江,那麼瑞典學院的評審委員們,不是出於政治因素,就是出於物質因素,或者是把名單攤開後開著電風扇亂選,又或者只是因為韓江是女性,因此獎項才會頒給韓江。
三天後,金奎娜再次發文評論韓江的代表作之一《少年來了》。該小說以光州「5·18事件」為背景,描寫了國家暴力與個體記憶。金奎娜寫道:「凡是有理性的國民,想必都知道,五一八(5·18)是我國年輕軍人以生命代價,鎮壓了大量連名單都無法公開的有功者及身分不明者所發動的武裝叛亂,從而守護了國家與國民的事件……當時這被稱作光州事態,但不知從何時起,卻變成了名為『民主化運動』的聖域。」
次年8月,韓國檢方以涉嫌違反《關於5·18民主化運動等之特別法》為由,對金奎娜作出罰金100萬韓元的簡易起訴。所謂簡易起訴,是指檢方在認為案情較輕時,不經正式公開審判,而以較簡化的程序請求法院處以罰金等處分。
金奎娜對此不服,要求進行正式審判。今年4月2日,法院就此案開庭審理,並將於5月28日宣判。
金奎娜在2日庭審的最後陳述中表示:「我所寫的文章或許讓某些人感到不適,但若這種不適本身就成了『處罰』的依據,那麼文學與思想的自由將失去立足之地。」她還表示,希望這起案件的判決,能成為證明韓國仍然存在言論自由的一個標誌。
根據韓國現行法律,散布有關5·18的虛假事實,屬於可以追究刑事責任的行為,這也是檢方提起公訴的法律依據。不過,這起案件也引發了另一層爭議,即法律應如何界定「虛假事實」與「歷史觀點表達」之間的界線。
4月2日上午,韓國民間團體「自由主義作家會」在法院前召開記者會,並就金奎娜案發表聲明,呼籲捍衛言論自由。
該團體表示,對金奎娜個人言論本身可以有不同評價,但對公共歷史提出批判性看法,是否應上升到刑事處罰層面,值得社會慎重看待。作家會認為,這起案件不僅關係到金奎娜個人,也可能成為今後衡量作家能在多大範圍內對公共歷史提出質疑與批評的一次司法判斷。
作家會在聲明中表示,應當嚴格區分對虛假事實的故意散布,和對歷史解釋所提出的意見,若兩者界線模糊,公共討論空間可能受到影響。該團體還表示,今天適用於金奎娜的判斷標準,未來也可能適用到其他作家、其他議題與其他歷史問題上,因此不應只將這起案件視為單一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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