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兒少權法預告修正 5月開公聽會

衛福部示意圖。(宋碧龍/大紀元)

【大紀元2026年04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賴玟茹台灣台北報導)《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時隔15年未大修,衛福部4月21日預告修正草案,主要參照「兒童權利公約(CRC)」結構重整,內容強化兒少保護、收出養機制,並首度將「兒童及少年工作證」制度納入。目前正聽取各界意見,預計5月中召開公聽會。

衛福部社家署21日預告《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預告期30天。根據說明內容,《兒少權法》在2011年上路以來,雖然歷經10次修正,但隨社會環境、家庭結構變化及科技發展,法令內容已經無法充分連結現況。

社家署長周道君表示,在「剴剴案」後,衛福部及各地方政府,已調整行政層面,這次修法將從立法層次著手,強化地方主管機關,在收出養程序中的角色與定位,並以明文規範。

過往兒少保護,偏重於家長不得對兒少採取不當行為,這次修法參考CRC,將不合適行為,明確定義為「身體暴力」、「精神暴力」、「疏忽照顧」及「性不當對待」等類型,讓未來調查有更明確的依據。

針對家外處理的部分,無論是人員資格的要求,或不適任情況,都將近年新興兒童照顧資源納入法規,給予比較明確的定位。

衛福部次長呂建德強調,此次《兒少權法》全面檢討,是台灣在兒童人權保障體系上的關鍵升級,不僅回應國際審查建議,也正視家庭型態改變與數位環境帶來的新風險,從制度面補強社會安全體系。

呂建德表示,未來將持續與社會各界對話,在保障兒少最佳利益的前提下,取得制度可行性與社會共識,穩健推動完成修法。◇

責任編輯:鄭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