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少权法预告修正 5月开公听会
卫福部示意图。(宋碧龙/大纪元)
【大纪元2026年04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赖玟茹台湾台北报导)《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时隔15年未大修,卫福部4月21日预告修正草案,主要参照“儿童权利公约(CRC)”结构重整,内容强化儿少保护、收出养机制,并首度将“儿童及少年工作证”制度纳入。目前正听取各界意见,预计5月中召开公听会。
卫福部社家署21日预告《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修正草案,预告期30天。根据说明内容,《儿少权法》在2011年上路以来,虽然历经10次修正,但随社会环境、家庭结构变化及科技发展,法令内容已经无法充分连结现况。
社家署长周道君表示,在“剀剀案”后,卫福部及各地方政府,已调整行政层面,这次修法将从立法层次着手,强化地方主管机关,在收出养程序中的角色与定位,并以明文规范。
过往儿少保护,偏重于家长不得对儿少采取不当行为,这次修法参考CRC,将不合适行为,明确定义为“身体暴力”、“精神暴力”、“疏忽照顾”及“性不当对待”等类型,让未来调查有更明确的依据。
针对家外处理的部分,无论是人员资格的要求,或不适任情况,都将近年新兴儿童照顾资源纳入法规,给予比较明确的定位。
卫福部次长吕建德强调,此次《儿少权法》全面检讨,是台湾在儿童人权保障体系上的关键升级,不仅回应国际审查建议,也正视家庭型态改变与数位环境带来的新风险,从制度面补强社会安全体系。
吕建德表示,未来将持续与社会各界对话,在保障儿少最佳利益的前提下,取得制度可行性与社会共识,稳健推动完成修法。◇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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