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4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李君成加拿大溫哥華編譯報導)4月20日,前加拿大騎警威廉·馬傑爾(William Majcher)在卑詩省最高法院受審。其被控企圖脅迫一名加拿大居民返回中國。中國政府稱該人因涉嫌金融犯罪而被通緝。
據《加通社》報導, 馬傑爾當日出庭應訊,但否認自己有準備違反《加拿大安全信息法》(Security of Information Act)的行為。
檢方指控,馬傑爾在2017年5月和6月準備通過「威脅、指控、恐嚇或暴力」來誘使孫宏偉(Hongwei Sun),又名凱文·孫(Kevin Sun)回中國,這一行為是為了中國政府的利益,或受了中國政府的指示。
檢方的核心證據:一封電子郵件
卑詩省最高法院本月稍早的一項裁決稱,檢方在審判中的「核心證據」是馬傑爾在2017年6月發給一位同事的電子郵件。
4月1日的這項裁決中顯示,該電郵涉及追討一名嫌犯的資金,該人據稱在中國行騙、後來在溫哥華成為房地產大亨。
根據法院裁決,郵件中稱:「中國警方已成立專案組,隨時準備簽發全球逮捕令。」
「我希望在逮捕令簽發前拿到一份副本,這樣我們就可以向罪犯強調,我們掌握著他未來的命運」,郵件中說,「中國那邊希望以此案為先例,悄悄地、迅速地解決經濟犯罪問題。」
裁決書中還包含一封電子郵件,馬傑爾在郵件中寫道,如果這位未具名的「目標」配合,他希望在幾週內解決此事。
「如果他反抗,就會提出引渡請求,程序也會更長,但我們認為他有動力配合,因為我們可以保證他能拿到護照,而且不會坐牢。」
上月裁決稱:無證逮捕馬傑爾是違憲的
此前幾天,法官瑪莎·德夫林 (Martha Devlin) 也做出了一項裁決,認定馬傑爾於2023年在溫哥華機場被無證逮捕是違憲的,因為逮捕沒有合理和可能的理由。
先前於3月26日作出的裁決稱,加拿大騎警於2021年9月開始對馬傑爾進行調查,當時他已從警隊退休並移居香港。
裁決書稱,德夫林認為逮捕馬傑爾的理由「僅僅是一種直覺或籠統的懷疑」,即他參與了一項陰謀,嘗試用違反加拿大法律的方式來協助中國。
她說,逮捕馬傑爾的決定是在調查仍處於「不成熟」階段時做出的,這是加拿大騎警調查小組指揮官使用的術語。
德夫林法官的裁決稱,調查的重點是這位前騎警是否協助中國政府在加拿大進行反腐敗行動,以遣返中國公民。
判決書中引用了一份警方報告,稱孫某因涉嫌數億美元的金融犯罪在中國被通緝,並「涉嫌利用其金融犯罪所得在溫哥華購買了大量房地產」。
前加拿大駐中國聯絡官:中國不能在加國執行警務
加拿大騎警警司彼得·崔(Peter Tsui)週一作證說,他第一次聽說孫某是在2016年2月或3月,當時他在中國擔任聯絡官。
他在聽證會上表示,中國當局提醒他注意一起「歷史性詐騙」案件,該案可追溯到上世紀90年代末或本世紀初,據稱有人詐騙了中國工商銀行28億元人民幣,相當於現在的約5.6億美元。
崔表示,案件概要「相當簡短」,但中國當局表示,吉林省的審計人員注意到有不規範的貸款和資金缺失,而所謂的欺詐行為「可能基本上涉及政府官員」。
崔說,中國當局認為約有1.2億美元流出中國,並指控孫某拿走了這筆錢,還表示他居住在溫哥華地區。
崔表示,中國當局希望加拿大騎警根據向國際刑警組織提交的逮捕令或「紅色通緝令」逮捕孫,但騎警希望獲得更多資訊。
隨後中國當局「改變了策略」,詢問是否可以與孫某交談,這促使加拿大向溫哥華的加拿大騎警提出請求,要求他們找到孫某。
崔作證說,在他擔任駐北京聯絡官期間,主權問題是他與中國公安部官員溝通的「常規」內容,他「非常」明確地表示,他們不能在加拿大進行任何域外警務行動,否則將面臨後果。
崔表示,卑詩省警方找到了孫某,並安排他到卑詩大學騎警分局見面,但他拒絕出席,並表示中國當局在加拿大「無法對他採取行動」。
崔在聽證會上表示,加拿大騎警隨後告知中國當局,他們在2017年2月或3月左右「結束了對該案件的協助」。
當被問及之後是否與中國當局進行了進一步溝通時,崔表示,他們表示孫某可能正在協商辦理新護照,因為他的護照已經過期,無法出行。
「他們將直接與孫先生合作,看看能否就他的回國進行談判」,他說,並進一步作證稱,大約一年後,加拿大騎警收到通知,中國對孫先生的「紅色通緝令」已被取消。
崔也被問到中國公安部官員是否曾告訴他,中方採取了諸如致電中國政府通緝的居住在加拿大的所謂「經濟逃犯」等行動,以向這些人施壓。
崔回應說,中國當局在一次會議上表示,他們已經與加拿大境內的某些逃犯進行了交談。
「我們明確地告知他們,這樣做違反了加拿大法律,也侵犯了加拿大的主權。」崔說。
他說,他們已告知中國當局「停止這種行為,我們不會接受」。
崔先生表示,2016年夏天,中國當局進行兩項反貪腐行動時,「這種情況發生過幾次」。◇
責任編輯:李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