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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林:誰是台獨分子?

中華民國外交部示意圖。(宋碧龍/大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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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7月09日訊】中共罵了台灣人幾十年「台獨分子」,但是從未給出定義,什麼人才符合「台獨分子」的定義。所以,批鬥起來,也比較費勁模糊。

不過,最近好了,中共中央、國務院發了一個文件,給出了「台獨」認定標準的公告。

洋洋灑灑十幾條,不過還是「掛一漏萬」,沒有給出最關鍵的,那就是:反共算不算台獨?在我看來,中共最反感別人反它,所以反共分子一律算「台獨」。好了,為它補了這個漏,不要報酬。

以下是台獨分子第一條定義:不接受「一個中國」原則。普天之下,皇土之上,沒有人說中國不是一個中國。台灣總統賴清德也沒有說不承認一個中國。所以看來,連最典型的「台獨分子」也不算台獨分子。

第二條定義:不認同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個帽子是大了一點,好多人恐怕都在裡面。最近台灣在野黨國民黨主席鄭麗文到大陸訪問,大談「握了習主席溫暖的手」,似乎暗示了很多,又似乎什麼都沒說。鄭麗文投共,如果承認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那麼將來台灣人選她,是做中國台灣省省長,還是台灣總統?國民黨願意接受哪個下限?搞不好鄭麗文想做總統,也成了台獨一枚。

第三條定義:拒絕中國對台灣擁有主權。台灣曾經是中華民國在國際上的代表,後來被尼克松出賣,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代替了中華民國。縱使如此,中華民國還是中華民國,美國沒有滅掉中華民國國號,也與台灣有保護條約,不允許中共侵台。所以要想中國對台灣擁有主權,還是找美國商量吧,台灣決定不了什麼。

第四條定義:支持台灣獨立或任何形式的分裂活動。台灣政府和執政黨現在根本不提台灣獨立,因為事實上台灣早就獨立多年,有自己的軍隊、貨幣、民主選舉制度。台灣有一套完整的國家系統,國民安居樂業,還要再折騰一把「台灣獨立」幹什麼?

第五條和第六、第七條定義:使用中華民國國號、國旗和唱中華民國國歌:是台獨。整個台灣土地上都是用的、都是源自孫中山先生建立的中華民國國號,以及他設計的青天白日滿地紅旗幟。如果中共把孫中山尊為「國父」,為啥把他老人家設計的國家標誌當成犯罪?真是怪哉!

還有一條:支持台灣參與國際組織等更多罪狀。這一條其實不應該找台灣人算帳。國際組織多是外國人說了算,台灣人無法決定能否進入。中共不敢明說的是美國絕不允許中共打台灣,與台灣簽署了很多條約。這方面如果要抓台獨,就去抓美國政府和國會好了。

下面就不一一列舉了。從這個紅頭文件看,好像無論是台灣總統賴清德還是國民黨主席鄭麗文,都不太像「台獨分子」。看來定義完了之後,就更搞不清楚到底什麼是「台獨分子」了。「台獨分子」看來還是要從台灣民眾中揪出來,才好批倒批臭,讓中共搞清誰是敵、誰是我,打台灣時才能得心應手呢。

責任編輯:文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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