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4月29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河南自媒體人于國福因揭露內蒙古高官貪腐,於2019年被跨省抓捕,羈押期間患腦梗死導致終身癱瘓,醫院評定為二級肢體殘疾人。出獄後,于國福於2024年以獄方剝奪其醫療權利致終身癱瘓提出國家賠償。
然而,該國家賠償申請歷經四級審查仍遭法院駁回。近日,于國福再向最高檢察院提出國家賠償監督申請,並對內蒙古突泉縣公安局看守所控告其侵犯人身權。
揭露貪官遭抓捕判刑
于國福,男,63歲,自媒體人,居住河南省漯河市源匯區,他是一名自由撰稿人,筆名「于國福有話說」。
2016年于國福接受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突泉縣,東杜爾集鎮明星村村民代表王國喜和二百多村民聯名委託,將該村集體土地長期被政府霸占事件曝光在互聯網上。于國福和村民們實名舉報,控告內蒙古自治區主席布小林、縣委書記屈振年、縣長耿天良和國土資源局局長陳德江等人。
2019年4月,于國福遭內蒙古突泉縣公安局跨省抓捕,2019年5月11日被刑事拘留,2019年6月21日被取保候審。2019年11月1日于國福被控涉嫌「尋釁滋事罪」、「非法經營罪」遭起訴判刑三年,村民代表王國喜以涉嫌「尋釁滋事罪」遭起訴判刑一年六個月。

羈押期間突發腦梗 延誤治療致癱
于國福被羈押在內蒙古突泉縣公安局看守所,期間經2019年12月25日和2020年1月10日二次開庭,這段時間他行動自如,可自行上下車無需攙扶。
開庭後的2020年1月20日左右,于國福在看守所摔倒,出現頭暈、肢體麻木、穿衣顛倒等嚴重症狀。他多次表達身體不適需要就醫,看守所不僅未將他緊急送醫,反而是置之不理。
于國福對大紀元記者表示,「正是由於他們的冷漠與延誤,錯失了腦梗死黃金救治時間,導致我徹底癱瘓,喪失了基本生活能力。」
獄方證據造假 國賠申請被駁回
2022年,于國福出獄,經過一段時間調養身體後,2024年他提出國家賠償申請,該案歷經四級審查,均以「證據不足」為由駁回。
于國福表示,「看守所為了逃避監管失職的責任,他們提交的記錄稱我『2019年5月病重需專人護理,吃病號飯,用便椅』的記錄,並炮製了『(2020年5月20日)入監體檢無腦梗』的虛假報告(後被監獄醫院CT確診推翻)。但客觀事實是,2019年12月25日至2020年1月10日,我兩次被提押出看守所開庭,當時行動自如,根本無需攙扶。看守所的巡控崗值班記事的兩次『出所開庭提押記錄』和同監室犯人均可證明,看守所所述顯然與事實相悖。」
于國福稱,自己已取得2019年9月24日的看守所監控錄像,3分鐘監控錄像證明當時于國福行動自如,同時證明看守所所說于國福2019年5月20日已病發的虛假性。
他說,「原審法院不僅錯誤地將舉證責任推給已癱瘓的我,我多次申請對腦梗發病時間進行法醫鑒定及採血、本人于國福簽名與其它簽名筆跡鑒定,均被法院無理拒絕,嚴重剝奪了我的舉證權利。如今,我身患重病,又是低保戶,維權之路舉步維艱。」
于國福表示,他將正式向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遞交《國家賠償監督申請書》,實名舉報內蒙古突泉縣公安局及其看守所在羈押期間怠於履行法定救治職責,致使其突發腦梗死,終身癱瘓並落下二級肢體殘疾。「我將攜帶看守所監控錄像、提押記錄等核心鐵證,揭開看守所偽造病歷、掩蓋真相的侵權內幕。呼籲有關部門徹查看守所偽造病歷、怠於救治的違法行為,還我一個公道!」
責任編輯:高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