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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子佼持兒少性影像獲緩刑定讞 吹哨者無奈發聲

黃子佼持兒少性影像獲緩刑定讞 吹哨者無奈發聲
藝人黃子佼(前右)出庭資料照。(中央社)
2026-05-08 14:48 中港台時間|05-08 20:2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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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5月08日訊】(大紀元記者馬維芬報導)藝人黃子佼因涉及持有大量兒少性影像,最高法院7日維持二審判決,宣告黃子佼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定讞。對此,黃子佼案的吹哨者Zofia發文回應,更感慨表示在台灣的法律制度下,保護了壞人。

藝人黃子佼因涉及無故持有2,259部兒少性影像,一審遭判刑8個月,全案上訴高等法院。台北地檢署針對被一審退回的性影像,認定有12人、586個性影像確實是未成年,再度移送高院併辦審理。

經上訴,二審高院審酌黃子佼無故持有37名兒少共2341個性影像,已與37人和解並賠償完畢,且均獲同意緩刑,改依個資法判刑1年6月,緩刑4年,須義務勞務180小時、接受法治教育3場。

而昨(7日)檢方上訴被高院駁回,維持二審判決,全案定讞。黃子佼確定不需入獄服刑。

對此,黃子佼案的吹哨者zofia看完判決相關新聞後,在社群上的限時動態(點這裡)發出兩點聲明:

第1點她希望大家更加重視兒童隱私、孩童的交友狀況,感慨「法律保護壞人,犯錯都是可教化」。第2點,Zofia表示「說我不害怕是騙人的,我就算不在台灣,我每天都還是會把門鎖好」,鄰居是警察且門口有裝監視器,之後她回台灣探親,會更加謹慎、不曝光足跡,並向所有關心她的人掛保證:「我很幸福,不會做傻事,我小孩還很小,我要看他們長大。」

責任編輯:劉宇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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