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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州法律漏洞致惡犬襲擊受害者或無法獲賠

【大紀元2026年06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康妮澳洲悉尼編譯報導)在昆州,民眾若遭惡犬襲擊,即使留下終身傷痕,也可能無法獲得任何賠償。這主要源於一項過時的法律漏洞,導致不少受害者在索償過程中陷入法律困境。

據《信使郵報》報導,在澳洲其它各州,如果犬只襲擊他人,其主人將承擔嚴格責任,受害者無須證明犬主存在過失,就可就所遭受的人身傷害及經濟損失提出索賠,賠償金額甚至可超過15萬澳元。

然而,在昆州,根據《2008年動物管理(貓狗)法》(Animal Management(Cats and Dogs)Act2008),受害者若要獲得賠償,必須證明犬主存在疏忽(negligence),並且相關風險是犬主可以合理預見(foreseeable)的,才能向對方追討損害賠償。

昆州一名11歲的洛根男孩在朋友家玩耍時,被一隻鬥牛獒(大丹犬混種犬)殘忍地咬傷了臉部,此後三年他幾乎足不出戶。

男孩的母親麗莎說:「他的臉頰皮被撕了下來,很多神經都被切斷了,他很可能終生都會有神經損傷和疤痕。」

「他被診斷出患有創傷後應激障礙(PTSD)和焦慮症。自從那件事發生後,他幾乎沒去上學,甚至連走到信箱取信都困難。」

麗莎曾多次諮詢律師,希望為兒子嚴重的身體和心理創傷尋求賠償,但律師們都表示,由於沒有記錄顯示那條狗之前有過攻擊行為,所以她無法提起訴訟。

麗莎還說:「他應該得到一些補償,以彌補他所遭受的痛苦和折磨。他不再是一個普通的孩子了,他被困在自己的臥室裡,生活在恐懼之中。」

Shine Lawyers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費奇尼女士(Amelia Feachnie)表示,法律界正在發起一場聲勢浩大的運動,旨在使昆州的法律與其它州的法律保持一致。

費奇尼說:「昆州是唯一一個要求證明存在過失才能提起訴訟的州,因此,在昆州和昆州邊境兩側遭受相同襲擊的兩人,可能會面臨截然不同的法律結果。」

「確實有一部分受傷者因為法律無法覆蓋到他們而得不到應有的保護。」

來自布里斯班艾倫格羅夫區的布林布爾科姆(Daniel Brimblecombe)在一次例行散步中,與他的沙皮犬威爾弗雷德(Wilfred)一起遭到另一隻狗的襲擊後,帶頭推動了這項改革。

布林布爾科姆說:「在昆州,你不一定需要為你的狗的行為負責,這讓我們感覺完全沒有保障。」

昆州初級產業廳表示,在廣泛徵求社區意見後,相關立法已於近期進行了審查,但並未承諾改革昆州的犬只襲擊法。

責任編輯:楊新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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