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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護國內研發優良品種 台農業部將管制落花生種子出口

農業部4日預告將管制落花生種子出口,防範優良品種外流。(農業部提供)

【大紀元2026年06月04日訊】(大紀元記者莊璦筠台灣台北報導)為防範台灣優良品種花生不當外流,台農業部4日依據《植物品種及種苗法》規定,預告《限制輸出之植物種苗貨品品項》修正草案,未來將依法限制「帶殼花生,種子」及「去殼花生,種子」輸出境外,預告期至8月5日止。

農業部表示,本次修法是為防止台灣農民長年累積的核心栽培技術與優良品種遭不當外流,進而削弱本土花生產業的競爭力。

農糧署副署長黃昭興向媒體表示,除禁止花生種苗輸出外,花生採收後即使經過日曬乾燥仍具有繁殖能力,因此也會限制輸出,弱勢經過加工焙炒失去種子活性的農產品則不在此限。

農業部指出,近年農業試驗所與地方農業改良場成功培育出多款明星花生品種,包含產量高且風味濃郁的「台南14號」;富含花青素、具特殊風味的特殊品種「黑金剛花生」;以及在技術上取得重大突破,具備卓越抗氧化與耐貯存特性的高油酸明星品種「台農11號」與「台南20號」,這些兼具極佳風味與優良性狀的好品種,都應依法予以嚴格保護。

農業部強調,未來除透過法令健全品種保護外,也將持續與落花生農友、農民團體密切合作,積極推動契作栽培、充實加工與烘乾量能,並強化市場區隔與品牌行銷,全方位穩固健全的產銷體系。

根據《植物品種及種苗法》規定,民眾若違規輸出受管制的植物種苗貨品品項,可處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沒入違規種苗貨品。

台灣花生種植集中在雲林和彰化,農業部統計2020年種植面積約1.9萬公頃;因勞動力不足,2024年降為1.7萬公頃,2025年再降到1.5萬公頃,7成用於加工。

責任編輯:玉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