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7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莊璦筠台灣台北報導)外送平台近年因外送延遲、退款爭議及外送員交通安全等問題受到關注,交通部20日預告訂定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及定型化契約,要求平台建立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措施,並明定消費者若遇外送延遲超過合理期間,得取消訂單並獲補償。
交通部20日預告訂定《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及《外送平台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兩項草案,分別就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及消費者契約保障建立明確規範。
交通部說明,《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是依照《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訂定,草案明定業者必須對新進及在職外送員辦理交通安全教育訓練與定期回訓,持續強化安全駕駛觀念。
對於有重大影響交通安全行為的外送員,交通部表示,業者應辦理運送安全講習;並規範平台派單內容應符合交通法規,系統通知不得影響導航及工作資訊辨識,避免外送員於行進間進行點擊或回應等操作,降低交通事故風險,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外送平台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部分,交通部指出,該草案是依《外送員權益保障及外送平台管理法》及《消費者保護法》訂定,重點包括提升交易資訊透明及確保契約公平合理。
草案明定,首次訂閱會員服務7日內可解除契約,自動續約須經消費者明示同意,並建立續約提醒及退款機制;業者應明確揭露取消、退費條件及瑕疵處理方式,完整揭露商品內容與費用細項,未明列之費用應由業者自行負擔。
此外,草案也明定,業者應提供預估送達時間,如延遲逾合理期間,消費者得取消訂單並獲適當補償,系統異常或合作商家等履約風險亦不得轉嫁消費者。
交通部表示,2項草案由交通部公路局邀集消費者保護團體、外送平台業者與外送工會等研商後提出,已依法辦理預告,廣徵各界意見。其中《外送員交通安全管理規則》將於完成預告後儘速修正並公告施行,《外送平台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則將於完成預告及修正後,依規定陳報行政院核定後公告施行。◇
責任編輯:昌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