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6年07月22日訊】落馬14個月後,中共國家林草局前副局長李春良一審被判無期,其被指控涉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受賄總額共計8770億元(人民幣,下同)。
7月22日,山東省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國家公園管理局)前黨組成員、副局長李春良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案。李春良被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被以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4年,決定執行無期徒刑。
法院稱,2002年下半年至2022年5月,李春良利用擔任中央組織部幹部二局二處處長、幹部二局副局長、巡視員、幹部四局局長,國家林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國家公園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公司經營、項目承攬、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8465萬餘元。
2023年10月至2024年12月底,李春良離職後,利用原擔任中央組織部幹部二局副局長、巡視員、幹部四局局長,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國家公園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等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上的行為,為他人辦理審批手續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305萬元。
去年5月,李春良落馬,同年11月被開除黨籍、取消享受的待遇,並移送司法,今年3月被提起公訴。
據悉,山東省德州市中級法院於4月29日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
公開簡歷顯示,李春良1963年2月出生,河北霸州人。1997年起在中共中組部地方幹部局工作,曾任副處級調研員、幹部二局辦公室正處級調研員兼副主任、二處處長、二局副局長等職。
2008年,李春良到地方履職,任江西省委組織部副部長,次年兼任省委老幹部局局長。
2011年,李春良再回中組部,任該部幹部二局巡視員、副局長,2013年任中組部幹部四局局長。
2016年12月,李春良任國家林業局副局長(機構改革後為國家林業和草原局副局長)、中共黨組成員,直到2023年4月被免職。
2023年12月,李春良任中國野生動物保護協會會長。
責任編輯:夏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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