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卑詩經紀買可負擔房屋出租 停牌半年罰2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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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6年08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柯瑞斯加拿大溫哥華編譯報導)卑詩金融服務局(BC Financial Services Authority,BCFSA)8月24日表示,根據一項同意令(consent order),一名維多利亞地區房地產經紀購買一個由卑詩省政府資助的可負擔房屋單位後將其出租,違反可負擔置業計劃規定,被停牌六個月及罰款20萬元。

這名房地產經紀傑森.亞歷山大.萊斯利(Jason Alexander Leslie)承認,他在購買一個由省政府補貼的新公寓大樓一房單位時,涉及「專業失當行為,以及不符合持牌人應有操守的行為」。

萊斯利於2018年2月13日購入 Vivid at the Yates 大樓的一個單位。該大樓屬於卑詩房屋局(BC Housing)推行的「可負擔置業計劃」(Affordable Home Ownership Program),專門為該計劃興建。由於發展商獲得省政府提供的5,300萬元貸款,這些住宅單位的售價平均比當時市場價格低12%。

計劃規定,買家的年收入總額不得超過15萬元,而且購入單位後首兩年,必須以該單位作為主要住所。

萊斯利於2021年5月17日正式接收該單位後,立即將其出租。他後來承認,自己從一開始便無意入住該單位。

在購買過程中,萊斯利同時以買方代理人的身分代表自己。他從首10萬元樓價中獲得3%佣金,其餘樓價則收取1.5%佣金。

當時,萊斯利是 Camosun Properties Ltd./RE/MAX Camosun 的持牌房地產交易服務代表。目前,RE/MAX 網站已找不到他的資料。

2024年3月5日,監管機構收到兩宗投訴,其中一宗來自 Vivid at the Yates 大樓業主委員會(strata council)成員,另一宗來自一名公眾人士。投訴指稱,萊斯利購買該單位時沒有遵守相關契約條款。

經調查後,萊斯利同意將該單位交還給卑詩房屋局。他亦退還自己在最初購買交易中所得的房地產佣金淨額,以及該單位產生的淨租金收入;同時退還卑詩房屋局在購買該物業時應支付的物業轉讓稅,並承擔卑詩房屋局因該次購買交易而產生的法律費用。

監管機構下令萊斯利支付20萬元罰款,接近25萬元的最高罰款額,另外還須支付5,000元執法費用。除了停牌六個月外,萊斯利的經紀牌照停牌期結束後一年內,還必須接受管理經紀(managing broker)的加強監督。

BCFSA 金融專業人士高級副總裁喬恩.范德爾(Jon Vandall)表示:「20萬元罰款及六個月牌照停牌,發出了一個清晰訊息。利用可負擔置業計劃謀取個人利益屬於嚴重失當行為,會削弱公眾對房地產專業人士的信任,並將導致嚴重後果。」

范德爾說:「房地產經紀受託必須以誠信行事。欺騙性的交易行為違反這份信任,削弱公眾對這個專業的信心,因此監管機構必須採取果斷行動。」

萊斯利並不是唯一一名被指違反 Vivid at the Yates 單位購買規定的人。卑詩省政府已對另外13名業主提出訴訟,指他們規避置業契約中的相關要求,包括收入上限等規定。◇

責任編輯:李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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