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10日訊】(中央社記者郭芳贄曼谷十日專電)泰國教育部民校教育委員會面對國際學校設置逐漸呈現氾濫危機前,公佈國際學校規範,校長必須是大學教育學系畢業,教師必須大學畢業並有至少十五個教育學分,幼稚園和中小學校用地都增大,校內更須有三分之一是綠地,教學用地必須有三分之一是課外活動用地。
民校教育委員會秘書長彭妮帕(PORNNIPALIMPAPHAYOM)指出,國際學校校地規定由目前的二泰萊(一泰萊是一千六百平方公尺)擴大至五泰萊。幼稚園用地由目前零點九十泰萊擴大到至少一泰萊土地。校地內綠地須佔三分之一,學生課外活動用地佔教學用地的三分之一。
這位泰國教育部高級官員指出,校地的新規定可關閉利用店舖等狹小地方開設國際學校的幼稚園。
依照新規定,若國際學校用地租用,則必須至少租用十五年以上,幼稚園用地租用至少十年以上才行。
校長必須是大學教育學系畢業,並通曉英語或外國語文,教師也必須是大學畢業和有至少十五個教育學分證書。
在課程上,國際學校必須提供每週有一節課是泰語和泰國文化課給外籍學生,每週有五節課泰語和泰國文化給泰籍學生。
國際學校必須在創辦後一年內獲得泰國教育部認證書,在六年內獲得外國教育單位的認證書。若國際學校未能達成這些規定教育部將可申請延緩一年,若兩年內未符合這些新標準則將遭受關閉裁定。
自十年前泰國開放設置國際學校以來,目前泰國全國內包含幼稚園在內的國際學校數目已經超過五十所。(http://www.dajiyuan.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