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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款卡疑遭側錄 泛亞銀行5存戶被盜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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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張協昇、呂清郎、張菁雅╱綜合報導〕台灣台中市發生民眾金融卡疑遭側錄偽造後,帳戶內存款遭盜領案。

多名民眾前兩天前往中市泛亞銀行中清分行使用自動提款機提款後,九月廿九、卅日兩天再度提領時,卻發現存款遭盜領,金額由十六萬多元至一百九十多萬元不等,目前已有至少五名被害人向警方報案,經初步調閱轉帳紀錄,發現有些款項被轉往第一銀行斗南分行黃姓男子等人頭帳戶,隨即又轉出,警方正調閱錄影帶等資料調查。案發後,因被害人不滿銀行處理不夠積極,因此表示必要時將聯合起來向泛亞銀行訴訟求償。

 泛亞銀行副總經理暨發言人汪海清指出,經警方初步了解,盜領時間集中在九月二十六日至二十八日,檢視該分行的ATM內外部後,並未發現疑似的側錄設備,該行將調閱這三天的監視錄影帶,協助警方調查,並依法保障存戶的權益。

 而為防止民眾提款時金融卡密碼被盜錄,目前各銀行開始注意自動櫃員機刷卡門禁的安全性,除了加強錄影監視,有些銀行也取消刷卡措施,或改用感應式的讀卡機。

 警方調查,台中市林姓等多名被害人昨天相繼到中市五分局水湳派出所報案,指廿七、廿八日到中市中清路泛亞銀行兩部提款機提款後,前天及昨天又前往提款或登錄存摺時,卻發現戶頭內存款遭人以轉帳或提領現金方式盜領一空。

 一名陳姓女被害人向警方表示,她是在廿七日下午持合作金庫金融卡前往泛亞銀行中清分行的提款機提領三千元現金,但昨天卻發現被歹徒分五筆盜領二十五萬一千元,由於該金融卡除在本身工作的合庫提款機提過款外,只有在泛亞銀行中清分行提款機使用過,因此她強烈懷疑係遭歹徒側錄金融卡條碼及監看錄下密碼後盜領。

 另外一名林姓婦人被盜領一百九十多萬元,該筆錢是林婦準備用來繳付購屋款,昨在泛亞銀行通知下,才知道已莫名其妙被盜領一空。

 一名范姓女子被盜領三十三萬元,事發後,她向銀行了解後續會如何處理及是否會賠償等問題,但由於泛亞銀行僅要求被害人先向警方報案,並表明銀行會與警方了解真相後再決定如何處理,令范姓女子深感不滿。

 據了解,歹徒為了取得民眾的相關資料,平常會在讀卡機處裝設側錄機,盜錄金融卡磁條上儲存的資料,另為了取得金融卡帳號等資料,早期歹徒是在自動櫃員機上方裝設針孔攝影機,拍下民眾輸入的密碼,最近出現的新手法則是在櫃員機上放置裝有無線麥克風的小型發射器,將輸入密碼時觸碰鍵盤所發出的音頻發射出去,由於每個數字的音頻不一樣,歹徒利用解頻器即可判別出號碼。

 警方表示,從報案的被害人都集中廿七、廿八日兩天前往上述兩部提款機提領現款,而後才陸續發現帳戶內存款被盜領的情況來研判,應是遭歹徒在提款機附近側錄提款卡條碼,並錄下被害人按密碼的可能性最大,也不排除是銀行內部作業出問題。

 台中市五分局刑事組及水湳派出所昨在接獲報案後前往現場勘查,但並未發現異常,不過警方表示,如果歹徒是採側錄方式,也不排除已撤除相關設備。

消基會:存戶損失 銀行要賠

〔記者楊政郡、張菁雅╱台中報導〕民眾使用銀行提款機後,金融卡可能遭側錄偽造、存款遭盜領之事,消基會中區分會與法界人士認為,被害人可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七條,主張由提款機出問題的銀行賠償,不過,銀行也是受害者,責任比較難以認定,建議民眾還是採取法律途徑保障自己的權益。

 消基會中區分會總幹事劉維寧表示,歹徒在銀行自動櫃員機以不當方式側錄民眾金融卡條碼,消費者存款被盜領,因為找不到歹徒,都會把責任歸咎在銀行方面,其實平心而論,近年來,銀行在防範犯罪上已有進步,一旦發生事情,應該先調查歹徒如何盜錄,才能釐清責任歸屬。

 劉維寧指出,根據消保法第七條,從事設計、生產、製造商品或提供服務之企業經營者,於提供商品流通進入市場,或提供服務時,應確保該商品或服務,符合當時科技或專業水準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另外,商品或服務具有危害消費者生命、身體、健康、財產之可能者,應於明顯處為警告標示及緊急處理危險之方法;企業經營者違反前二項規定,致生損害於消費者或第三人時,應負連帶賠償責任,但企業經營者能證明其無過失者,法院得減輕其賠償責任。

 法界人士指出,該法條採無過失主義,不論銀行有無過失,只是法官審酌賠償金額多寡的考量,一律要負連帶賠償責任;銀行提供自動提款機服務,符合消保法所規範「提供服務之業者」,法官在審理這類案件時,會從銀行的門禁裝置是否很容易就被歹徒入侵及側錄,而銀行本身提供反側錄或防範這類犯罪發生其難易程度為何?如果歹徒容易入侵,銀行可以防範而不防範,顯然是未達當代專業水準,讓消費民眾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受害,銀行應負連帶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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