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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樂恒狀告張玉宁將開庭 索賠金額500万

2003-10-21 23:14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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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1日訊】曲樂恒狀告張玉宁一案將于10月24日上午在沈陽市東陵區法院將正式開庭﹐10月13日﹐該法院在完成取證和調查之后,正式讓雙方互相交換了證据。但張玉宁以及他的家人并沒有按照法院正常程序的規定提供任何證据。據悉張玉宁將不出庭﹐由其父張志毅代替站在被告席上。

曲樂恒表示他對這場官司滿有信心的﹐針對要求張玉宁索賠金額500万﹐曲樂恒解釋這500多万元中包括精神損失費100万元,還有醫藥費用、誤工費、護理費等等。曲樂恒認為他最大的錯誤在于當初太輕信別人的承諾﹐在車禍(2000年4月26日)剛發生的一段時間裡﹐遼宁足球俱樂當時正處在保級的邊緣﹐當然不希望“車禍事件”影響俱樂部發展﹐所以當時表示“曲樂恒是遼宁足球隊的人,我們會負責曲樂恒一輩子。”張玉宁家也表示會支付一切治療的醫藥費用﹐因為張玉宁剛剛進入國家隊,也怕“車禍事件”影響其未來的發展。

針對這場官司﹐張玉宁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這也許是上天注定要我經歷這些磨難吧,別的我也不想多說什么了,我只想這件事情得到好好解決,現在既然已經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這件事情,那么我就等待著法院的處理吧。”

背景材料﹕

2000年4月26日﹐遼寧足球隊幾名隊員外出途中發生車禍﹐張玉宁受輕傷,曲樂恒腰椎骨折﹐當時駕駛人是張玉宁﹐曲樂恒坐在前旁邊﹐同車的還有邊鋒(後被曲稱為黑社會成員)﹐還有隊友王剛以及楊賀(王剛女友)。(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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