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養心得

一個媽媽的育兒手記〈四〉

【大紀元11月13日訊】

二歲一個月

生活上開始養成好習慣:吃東西前要洗手,睡覺前先小便,上街要穿上鞋子。會區別前後左右位置變化,會使用時間概念但不準確,發生在過去的事一律講作“天光光的時候”。

喜歡看書,對認字很有興趣,剛認會了“人”字就開始不虛心了,和姑姑爭辨,硬指著“大”字講:“這也是’人’字”。

有了獨立個性,開始不願聽從大人勸告,越是叫不要碰的東西,越是好奇要動一動。家裏的鶏蛋放在一邊,告訴他不要動,他反而被提醒了,想要試一試。我一轉身幹別的,他就拿個水勺把鶏蛋一個個打破在裏面,地上也淌出不少,他還理直氣壯地宣布,他要做蛋糕給爸爸吃。我反對他打破鶏蛋,自然是沒我的份。

孩子個人意志的發展是智力逐漸增長的表現,從百依百順到自作主張是一種進步。但這對母親是一道難題,應該怎樣對待這種個人意志的發展?我既不想損害其探索一切的好奇心,又不希望他養成蠻橫的作風,更擔心他由于無知而受到傷害。

二歲二個月

我們夫妻只顧講話,一時冷落了他,就故意在一邊搗亂以求引起大人注意,他先把積木散了一地,見沒人理,又走過來用力扯我的衣角,邊扯邊叫:“媽媽、媽媽!”我問他發生了什麽事,答:“爸爸不好,哦!”“什麽地方不好?”想了半天,才找出個理由,“爸爸有鬍子”。也許這就是他發現的爸爸與媽媽不同之處,但不知爲何成了“不好”的依據?

弗羅伊德講的戀母情結也許是存在的,兒子對父親有點排斥心理,不願他與自己一道分享母親的感情。吃飯時我提醒兒子別光顧吃菜不吃飯,等下一次吃飯時他就會告狀,“媽媽你看看,爸爸光吃菜不吃飯,他不聽話以後會長大孖瘡的”。真是個莫須有的罪名。

丈夫自從有了兒子時常嘆惜,自己在家中的地位已降爲二等公民,我又要當妻子又要當媽,只能當媽爲主,爲妻作次。

二歲三個月

會獨自上樓梯,會把好幾首歌唱成一首,而且總也唱不完,八音不全,多半走調;會正確運用代詞區分“你、我、他”;會把積木隨意壘起來但沒有任何構思;會認十多個漢字。

喜歡用筆在紙上亂劃或用粉筆在地上亂寫。喜歡拿張報紙一本正經的看半天,然後告訴我:“媽媽,你看這個‘人’字寫歪了。這個‘人’字裂開了。”我接過一看,原來是“入”和“八”。有時他拿起一本“數學用表”也看半天,問他看到什麽了?指著“0”講:“有大鴨蛋和小鴨蛋。”

瞧這份專心致志,我以爲兒子對學問如此細心鑽研,以後他上學念書大可不必操心費神了。其實不然,上學後他對學習的課文反而沒興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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