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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欄】劉曉波:民間維權在肅殺中成長(中)

【大紀元11月24日訊】在黨權至上的中國,官本位體制仍然是民權難伸的瓶頸,官權之重與民權之輕的巨大不對稱,甚至就是一方全有而另一方全無的天壤之別。這就決定了民間維權是爭取「人權法治化保障」的運動,民間唯有取得了平等的法定權利,公民個人才有了對抗官權侵犯的有效屏障,弱勢群體也才有了與強勢群體進行討價還價的資本。民間維權首先是爭取中國法律中明示的公民權的落實,其次是改革或廢除那些踐踏人權的惡法(如已經廢除收容遣送,正在爭取廢除的勞教),最後是創建以「保障人權和限制官權」為核心的現代法治社會。

大陸民間維權正自發地走在這一軌道上——以關注人權個案的方式來推進制度改革。換言之,維權運動的產生和發展,全無任何人工設計,而完全是自發形成的。在不太敏感的人權個案上,民間的公開關注介於合法非法之間的灰色區域內,民間智慧很善於在模稜兩可之中製造有利於自己的合法性空間。比如,在孫志剛案上,民間就充分利用了羅幹等高官的表態,大膽呼籲公佈真相、懲治兇手、違憲審查和制度變革,最終導致收容遣送的提前廢除;在某種程度上,民間對延安黃碟案、李尚平案、孫志剛案、李思怡案、黃靜案、孫大午案和拆遷戶自焚反抗的關注,之所以能夠成為眾多體制內學者的發言機會,就在於民間製造出了一定的合法性空間來表達自身的權利訴求。而對敏感的人權案,如劉荻案、杜導斌案、鄭恩寵案,民間則表現出越來越勇敢的良知,不但利用體制本身的模稜兩可,而且不怕付出沉重的個人代價。

互聯網為民間維權運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技術平台,網絡成為民間的維權和議政的聚集地,1,幾乎所有的民間思想網站,皆把民間的維權和議政作為重要內容之一,公民李健還創辦了「公民維權網」,60名國內著名學者擔任該網站顧問;「學而是」、「春雷行動」和「民主與自由」等網站,大都開闢了旨在維權的專門欄目;2,網民的個人發言和相互交流,形成以網絡為舞台的維權結盟。3,全國各地皆出現了類似思想沙龍的網友聚會,請著名學者與網友當面交流,維權是此類聚會的重要話題;4,此起彼伏的網絡群體簽名維權,已經成為民間維權的最明亮的聚光點。

同時,民間維權對個案的關注,已經超越了轉瞬即逝的階段,而逐漸形成特定的人群對某一特定個案的持續關注。如果說,在整個九十年代,長期堅持的維權只有天安門母親運動和九十年代末開始的法輪功維權運動的話,那麼,進入新世紀以來,知識界的維權運動也開始出現長期堅持的持續性。比如,余傑等人對「新青年學會案」的持續關注,從四君子被捕一直持續到現在;杜導斌、王怡、楊支柱等人對劉荻案的持續關注,先後發動三次頗具規模的網絡聲援簽名;任不寐等人對李思怡案的持續關注,通過互聯網發起接力絕食,既為了悼念小思怡的亡靈,更為了活人的良心安頓;高耀傑、萬延海、胡佳等人對愛滋病人的人權問題的關注,王力雄等人對西藏活佛阿安扎西案的關注,李健、溫克堅、李建強等人對黃靜案的關注,記者石扉客對李尚平案的關注(他對此案的個人調查將近一年半,在關天茶捨創造了六萬多點擊率),胡星斗、許永誌等人對孫大午案的關注……都不是過眼煙雲的點到為止,而是採取追蹤調查、網絡簽名、座談會、請名流呼籲等多種方式的持續關注。

現在,這種持續關注,不僅是道義聲援和司法救助,還有實實在在的經濟幫助,民間自發為受害者及其家人募捐,並將募捐啟示公開張貼於互聯網上(如黃靜案、羅永忠案、杜導斌案等),已經成為民間維權的又一大亮點。

在不太敏感的「延安黃碟案」、「孫志剛案」、「孫大午案」上,民間維權曾取得了程度不同的實效。現在,敏感的劉荻案也出現了一絲轉機(當然,對這些實效並不能過於樂觀和盲目拔高,因為與絕大多數個案的石沉大海相比,這幾個個案簡直就連滄海一粟都算不上)。劉荻作為一個活躍於互聯網上的女大學生,她的被捕在大陸民間激起的強烈反彈,是同類案例中前所未有的,連續三次網上簽名聲援,總人次接近三千。正因為她得到了大陸民間的持續關注,才會在國際上引起較大的反響,內外壓力合流的結果,才會為劉荻帶來獲釋的可能。

2003年11月24日於北京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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