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
首頁right arrow環球right arrow文章正文

韓國女星朴志胤酒后駕車 面臨罰款6億元

2003-11-06 13:27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人氣 5

【大紀元11月6日訊】當紅歌星朴志胤因違反廣告合同,面臨賠償6億韓元的危机。与朴志胤簽有廣告合同的羅山休閑裝品牌“Maypole”方面,就最近其形象代言人朴志胤酒后駕車一事,正在研究對她起訴賠償。

  據中華网11月6日報道﹐今年1月,朴志胤与“Maypole”簽有1年3億元的廣告合同,并拍了一部電視廣告。据廣告合同規定,當形象代言人損害品牌形象時,需付約2倍的違約金。

  “Maypole”的一位有關人士表示,雖然對此感到十分遺憾,但我方研究如何懲罰其酒后駕車的錯誤,以暗示將對朴志胤采取索賠等法律措施。
  
  今春朴志胤与JYP娛樂公司的經紀合同期滿,雖然期間傳出以巨額合同金与某唱片公司簽約等消息,但据悉,她至今未選定經紀公司。
  
  如果“Maypole”方強烈索賠,除需付違約金外,作為頂尖模特一直抬高身价的朴志胤還會受到意想不到的打擊。
  
  上月27日零時許,朴志胤駕著奔馳轎車路過漢城清潭洞十字路時,因酒后駕車被捕。當時,朴志胤血液中的酒精濃度測定為0.051%,她以違反《公路交通法》之罪名被不拘留立案,并被處停用駕照100天。(http://www.dajiyuan.com)

標籤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留言

  • 大紀元保留刪除惡意留言的權利,包括低俗、誤導或攻擊信仰等內容
本網站圖文內容歸大紀元所有, 任何單位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轉載使用。
Copyright© 2000 - 2026 The Epoch TimesAssociation Inc.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