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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國有地爭議 中廣:作價轉讓合理合法

2003-12-29 24:40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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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素柔台北二十九日電)立委葉宜津今天指出,中廣在民國七十年A走台北縣板橋一塊國有土地。中廣表示,當年中廣為政府做文宣工作,但又不能做廣告,行政院因此同意以「作價轉讓」方式將土地管理人改為中廣,程序合理合法;而這塊土地是機關用地,一直作為廣播發射機室,並不是多麼值錢的土地。

民進黨立委葉宜津今天上午舉行記者會表示,位於台北縣板橋火車站附近的一塊國有土地,面積約五千三百三十九坪,管理人原本是交通部台灣郵政電信管理局,七十年六月一日時突然以「作價轉讓」方式,將管理人由台灣郵政電信管理局改為國民黨營的中廣。

中廣回應表示,當年中廣為政府做文宣工作,但是政府又不許中廣做廣告,因此決議以「作價轉讓」方式,讓中廣成為此筆土地管理人,行政院並在七十四年准予辦理登記。

中廣並指出,這筆土地不是住宅用地,而是機關用地,一直都作為廣播發射機室之用,土地並不是非常值錢。對於立委的指控,中廣強調,整個程序合理、合法,不需要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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