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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說廣電三法修法後政府將退出台視華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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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7日訊】(中央社記者林沂鋒台北七日電)攸關黨政軍退出媒體的廣電三法已排入立法院後天的議程,預估將可順利完成修正,親民黨籍立委李永萍今天表示,未來影響最大的是政府必須退出台視與華視、國民黨必須退出中視與中廣,同時將衝擊地方人物主導地方有線電視與電台的情形。

據中央社12月7日報導,歷經多次協商的廣電三法修正草案可望在後天完成修法,所謂廣電三法修正案,包括廣播電視法、有線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最受矚目的修正內容就是「黨政軍退出媒體」。

為了落實黨政軍退出廣電媒體,草案中明定政府、政黨、其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及受託人,不得直接、間接投資民營廣播、電視事業。也就是包含信託在內,都不得直接、間接投資民營廣電事業。

不符合前項規定者,應自此法修正施行日起二年內改正。主管機關也須在此法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提出政府對廣電媒體持股的處理方式。

李永萍說,未來國民黨持有的中視、中廣股份,必須在兩年內出脫,政府持有的台視、華視,也須在六個月內提出處理方式。

草案中並明定,黨務工作人員、政務人員及選任公職人員不得投資廣播、電視事業;其配偶、二等血親、直系姻親投資同一廣播、電視事業者,持股合計不得超過已發行股份的百分之一。李永萍認為,這項規定將衝擊地方人物主導地方有線電視與電台的情形。

廣播電視法草案第六條規定,廣、電事業不得播出有候選人參加,且由政府出資或製作之節目、短片及廣告;李永萍表示,一旦陳水扁總統成為總統候選人以後,明年總統大選期間,由政府出資或製作的陳水扁相關宣傳片,均不得經由廣播、電視播送。(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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