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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说广电三法修法后政府将退出台视华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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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7日讯】(中央社记者林沂锋台北七日电)攸关党政军退出媒体的广电三法已排入立法院后天的议程,预估将可顺利完成修正,亲民党籍立委李永萍今天表示,未来影响最大的是政府必须退出台视与华视、国民党必须退出中视与中广,同时将冲击地方人物主导地方有线电视与电台的情形。

据中央社12月7日报导,历经多次协商的广电三法修正草案可望在后天完成修法,所谓广电三法修正案,包括广播电视法、有线广播电视法、卫星广播电视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其中最受瞩目的修正内容就是“党政军退出媒体”。

为了落实党政军退出广电媒体,草案中明定政府、政党、其捐助成立的财团法人及受托人,不得直接、间接投资民营广播、电视事业。也就是包含信托在内,都不得直接、间接投资民营广电事业。

不符合前项规定者,应自此法修正施行日起二年内改正。主管机关也须在此法施行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政府对广电媒体持股的处理方式。

李永萍说,未来国民党持有的中视、中广股份,必须在两年内出脱,政府持有的台视、华视,也须在六个月内提出处理方式。

草案中并明定,党务工作人员、政务人员及选任公职人员不得投资广播、电视事业;其配偶、二等血亲、直系姻亲投资同一广播、电视事业者,持股合计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的百分之一。李永萍认为,这项规定将冲击地方人物主导地方有线电视与电台的情形。

广播电视法草案第六条规定,广、电事业不得播出有候选人参加,且由政府出资或制作之节目、短片及广告;李永萍表示,一旦陈水扁总统成为总统候选人以后,明年总统大选期间,由政府出资或制作的陈水扁相关宣传片,均不得经由广播、电视播送。(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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