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議員提議:審判伊戰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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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10日訊】

〔駐美特派員曹郁芬╱華府八日報導〕美國眾議院軍事委員會主席韓特及民主黨資深議員史凱頓八日致函布什總統,要求美國仿照二次大戰後同盟國審判納粹戰犯的紐倫堡軍事大審,以懲罰虐待和殺害美軍戰俘的伊拉克戰犯。

  美蘇英法四國在一九四五年八月八日簽署了「倫敦四國協定」,決議建立國際軍事法庭審判主要戰爭罪犯。

  韓特建議這次也可由美、英、澳洲、波蘭和科威特成立國際軍事法庭審判伊拉克戰犯。

  韓特等人的呼籲是否會得到布什政府回應還是未知數,但勢必在美國國內和國際間引起爭議。

  布什政府在對伊拉克採取軍事攻擊之初,並未計畫要對伊拉克進行紐倫堡式的大規模軍事戰犯審判,紐約時報曾經披露一份包括薩達姆父子在內的九人名單,表示這九名罪刑嚴重的伊拉克領導人將在戰後面臨軍事審判。

  另外,華府智庫披露,布什政府還有一份兩千人的伊拉克領導菁英名單,對於這些協助薩達姆鞏固政權的人,美國可能依他們在戰爭中的表現,仿照南非和東帝汶的前例成立「真相與和解委員會」讓他們接受司法審判。

  基本上,布什政府期待藉著懷柔政策和心戰喊話,讓大部分伊拉克部隊棄械投降,減少傷亡,而且不想讓伊拉克在戰後淪入內鬥和大清算景況。

  不過,布什總統和國防部長倫斯斐也曾經公開宣稱,接受薩達姆命令使用化武、放火燒油田和虐殺美軍戰俘的伊拉克人都會被當做戰犯審判。尤其是伊拉克電視台播放美軍戰俘受虐的畫面後,引起不少美國人激憤,認定伊拉克違反日內瓦公約,一定要討回公道。 現在美軍宣稱九名首惡份子中的「化武阿里」極可能已死亡,薩達姆父子也可能在最近的大轟炸中喪命。因此,戰俘審判的範圍要如何界定,關係伊拉克日後的穩定以及美英聯軍和國際社會的關係。

  當年的紐倫堡大審,盟國草擬的四條罪狀包括:一、違反國際協定發動侵略戰爭;二是破壞和平罪;三是戰爭罪,尤其是違背有關對待戰俘的國際協定;第四條則是違反人道罪,這對種族滅絕政策的納粹黨,最重要的一條罪狀。如今,除了聯合國未必會支持美英聯軍,這些罪狀也不符今日伊拉克的現狀。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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