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韓乃國十六日專電)英國一名已經被法院禁止駕車的男子不但不理會禁令繼續駕車,而且還創下英國的汽車違規超速記錄,最高時速達到一百五十六點七英里(約兩百五十二公里)。法院昨天判他坐牢五個月,並且在四年內不得開車。
二十七歲的麥克艾利斯特是汽車商,他於三月六日晚間駕著價值四萬五千英鎊 (約兩百五十萬元新台幣)的寶馬M3型三千兩百cc引擎轎車,在蘇格蘭艾柏丁至登迪的A90公路上瘋狂飛馳。
警方的測速器共有五次測到他的速超過一百英里,其中一次在速限四十英里的路段上,他的速度是一百二十點六英里,最快的一次時速為一百五十六點七英里(兩百五十二公里),這是蘇格蘭警方在公路上所測到的最高車速,也是英國的違規超速紀錄。
警方在登迪外圍將他攔截時,他表示是因為和女友吵翻分手,心情不佳,所以沒有注意到行車速度。
公路安全專家指出,這樣的車速在晚間猶如自殺行為,如果遇到狀況,根本來不及反應,因為踩下煞車後,至少須要滑行一千英尺的距離才能停住,一旦車輛失控,必定會危害到自己和其他人的性命。英國前次被側速器記下的違規超速紀錄,是在一九九○年由一名叫艾斯頓‧馬丁的人駕著寶捷時跑車所創,當時他的車速為一百五十五英里。英國公路上最高速的違規記錄為一百七十五英里 (兩百八十一點六公里),是由一名叫丹尼爾‧尼克斯的男子駕著本田九百cc機車在二○○○年所創。他因此而被關入監牢六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