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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政府警告家中飼養野生動物罰款五百多美元

2003-05-26 21:41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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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5月2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顯申新加坡二十六日專電)新加坡政府警告人民說,任何人如果被發現在家中飼養野生動物,除了面對最高一千新元(約五百七十美元)的罰款之外,野生動物也會被沒收。

新加坡農業、糧食和獸醫局表示,把野生動物當作寵物飼養,可能因為有許多野生動物帶有疾病,會傳染給人類或其他動物,而危害到本身和家人的健康。

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的肆虐,導致食用或飼養野生動物是否會傳播SARS病毒,已成為人們關注的課題。尤其在新加坡鄰近的馬來西亞柔佛州新山,有些新加坡人會到當地的餐廳食用果子貍,近日成為傳媒討論的焦點。

農糧局說,野生動物果子貍屬於貓鼬類,它的身體像貓,有一條長尾巴和黃鼠狼般的臉孔,但不屬於貓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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