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時報社論﹕「一中迷」且看「第二十三條立法」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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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6月23日訊】自由時報23日社論﹕香港的SARS疫情尚未完全消除,香港政府就迫不及待地恢復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工作,即使港人普遍表示反對、國際社會紛紛表達關切,也無法影響香港政府執行中央指令的決心。再過一個星期,香港主權回歸中國就要滿七年了,但擺在港人面前的卻是一場自由與權利不保的惡夢。多年來,中國一再以香港作為一國兩制的樣板,頻頻向根本不感興趣的台灣招手,經過第二十三條立法的示範,國內少數對中國存有幻想的人也該醒醒了。

所謂的第二十三條立法問題,是來自中國全國人大制訂的香港基本法。該法第二十三條具體規定:「香港特別行政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顛覆中央人民政府及竊取國家機密行為,禁止外國的政治組織或團體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政治活動,禁止香港特別行政區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與外國的政治性組織或團體建立聯繫。」北京當時制訂此條文,就是要為香港從一國兩制過渡到一國一制埋下伏筆。

香港九七回歸之後,不少港人以一國兩制為護身符,照常舉行平反六四示威抗議行動,從事在中國屬於非法的法輪功活動,甚至在北京高層到訪時公然唱反調,香港這種相對自由的環境讓北京如坐針氈。再加上,根據基本法規定,特首和立法會議員的產生方式可在二○○七年討論修改,雖然修改程序和內容,中國幾可掌握,北京仍須儘早做好萬全的部署。所以,第二十三條立法問題遂浮出檯面。港府聲稱,第二十三條立法在回歸五年後才開始,言下之意好像並不急於立法。其實,香港政府落實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國家安全條例草案」,一次就把香港居民的自由與權利大幅緊縮,如果照草案通過一國兩制,可說連形式也保不住了。

香港的人權團體反對說,香港今天的政治制度已經相當不民主,一旦國家安全條例草案通過,將嚴重威脅到思想、信仰、新聞、言論、文化創作、資訊、學術研究、結社等各種自由,從根本上令香港社會變質。另外也有專業團體指出,所謂的第二十三條立法,是把中國的意識型態藉立法強行引進香港法制內,嚴重削弱和限制港人一向擁有的自由和權利,更摧毀一國兩制的法治基礎,損害香港的國際形象。諷刺的是,香港政府卻大言不慚地說,確保港人的自由與權利,便是國家安全條例的基本立法原則。

如果香港政府要確保港人的自由與權利,應該是遵守聯合國的「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及「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來加強維護並促進港人的各項權利,絕不是倒退到立法剝奪港人已屬有限的權利。更何況,港人至今不能直接選舉特區行政長官(特首),立法會議員也只有部分由港人直接選舉產生,站在「港人治港」的立場來說,落實這些權利當然是比為第二十三條立法更為迫切。如今,香港政府違逆民意,不惜開民主倒車,在在說明他們只是聽令於北京,加緊執行香港徹底中國化的工具而已。

北京下令港府執行為第二十三條立法一事,除對港人有切身影響,這件事對台灣也別有意涵。香港回歸之初,中國老是拿香港為例,以「港人治港」、「五十年不變」向台灣推銷一國兩制。幾年下來,中國逐漸覺悟到,台灣人民對一國兩制興趣缺缺。姑且不說別的,台灣人民有權直選總統、副總統,怎麼會對特首都還要由北京圈選有興趣﹖台灣人民早已享有主權國家的權利,完全受北京操控的特區政府對我們怎麼有吸引力﹖然而,正因中國瞭解到台灣堅定拒絕一國兩制,所以改變了香港作為一國兩制樣板的政策,種下港人自由與權利遭到緊縮的因子。

話說回來,台灣仍有少數人天真地認為,假使中國繼續維護香港的一國兩制,台灣不妨考慮接受一個中國原則。以中國今天對待香港的思維來看,可以想像只要台灣接受一中成為中國的一部分,中國就不再需要香港作為一國兩制的樣板了,屆時不要說香港無法維持五十年不變,連台灣也會立刻淪為一國一制下的二等公民。再說,將近六年來,中國放任香港經濟江河日下,全力發展上海取代香港的地位,只要台灣成為中國的一部分,經濟也會向香港那樣快速邊陲化。

有些國內政治人物漠視民意,一再鼓吹所謂的一中共識,把憲法一中當成法螺在吹,還有人幼稚地提出一中屋頂的主張。事實上,我國經過歷次修憲,從總統、副總統到立法委員,全部由台灣人民直接選舉產生,這與一中有什麼關係﹖政治人物只承認一中憲法,還參加台灣的總統、副總統選舉,不是口是心非嗎﹖政治人物自欺欺人,妄想以一中屋頂參與國際組織,結果淪為中國矮化台灣的工具,不怕招致禍國殃民的罵名嗎﹖從政需以事實與現實為基礎,並且嚴守民意優先的民主原則,不能活在意識型態的幻想之中,陷入一中迷思的人目睹今天的香港,實應警惕背離台灣的言行會造成莫大的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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