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4日報導】(據自由亞洲電臺報導)中國國務院頒布《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廢止原有的城市流浪人員收容遣送辦法。下面是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林坪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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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中國官方的新華社的報導,國務院6月18號頒布的《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將於2003年8月1日起施行。1982年5月12日國務院發布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同時廢止。
舊的《收容遣送辦法》規定收容者將被遣送回原戶口所在地,新的《救助管理辦法》則規定,縣級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需要設立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站,勸導受助人員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單位,對無家可歸的,由其戶籍所在地人民政府妥善安置。新的《救助管理辦法》還對救助站工作人員提出了一些規定,要求救助站工作人員不准拘禁或者變相拘禁受助人員;不准打罵、體罰、虐待受助人員或者唆使他人打罵、體罰、虐待受助人員;不准敲詐、勒索、侵吞受助人員的財物;不准克扣受助人員的生活供應品;不准扣壓受助人員的證件、申訴控告材料;不准任用受助人員擔任管理工作;不准使用受助人員為工作人員幹私活;不准調戲婦女。
6月9號,廣州市法院對孫志剛因錯誤收容被毆打致死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一名主要被告被判處死刑。目前此案正在上訴之中。
新的《救助管理辦法》正式實施後,現有的收容所是轉變成”救助站”還是被撤掉呢?對此,山西忻州收容所的值班人員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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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值班人員說,他們還沒有看到新的《救助管理辦法》,可能近期領導會組織他們學習。
目前的收容遣送費用由誰出呢?這位值班人員沉默了一會兒,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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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中國的福利院接收街頭流浪乞討的人員嗎?接受記者採訪的上海寶山區社會福利院的值班人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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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名值班人員說,過去10幾年中,她們福利院接收過遣送站送來的20幾個街頭流浪乞討的智力低下的人員。
談到對街頭流浪乞討人員的收留情況,大連社會福利院值班人員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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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寶山區社會福利院和大連社會福利院的值班人員都表示,他們還沒有聽說中國將對街頭流浪乞討人員建立救助站的消息,也不清楚新的救助站和福利院的區別。
以上是自由亞洲電台記者林坪的報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