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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一總隊長 陳禮中榮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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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7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一個人想要在事業上獲致成功,先決條件必須要先讓自己的團體成功,因為一個團體的成功、成就與作為,就是代表自己的成功、成就與作為。」

 保安警察第一總隊總隊長陳禮中,昨天告別四十年的警察生涯,有感而發地說。

 陳禮中在本月初最後一次主持總隊會報中,仍不忘將自己數十年領悟的生活體驗心得加以濃縮,同時勉勵及感謝所有同仁五年來的支持,他說,「一個成功的團體,必須依賴每個成員堅守崗位,發揮團結力量,合力達成團體目標,如果有少數投機份子趁機摸魚,就會抵銷團體的力量,也就是詆毀自己的前途。」

 個人價值的好與壞,就在這「團體認同」的一線之隔,要成就團體,才會有個人的成就,要成就別人的快樂與成功,自己才能得到真正的快樂與成功。

 陳禮中生於湖南省邵陽縣,自幼母親早逝,由當軍人的父親一手拉拔長大,民國卅八年跟隨父親流亡離鄉,自越南富國島華僑小學、員林實驗中學畢業後,先在私立淡江文理學院肄業,四十八年進入中央警官學校正科廿八期就讀,六十四年前往美國西北大學交通學院交通行政研究所深造。

 陳禮中曾任台灣省警政廳首席副廳長、保四總隊總隊長、彰化縣警察局局長、警政署教育組長、澎湖縣及雲林縣警察局長、台北市警交通大隊長、大同分局長、大安分局長、公路警察局隊長、宜蘭縣警察局分局長,以及中央警官學校區隊長等職。

 陳禮中好學不倦,取得教育部審定合格講師與副教授資格,分別在中央警察大學、私立文化大學、私立中國工商專校、醒吾商業專校、警察專科學校等大專院校兼任教席。

 在警界生涯中,陳禮中結合實務和理論,將他數十年的警務經驗,化為文字,著有「少年警察工作概論」、「警政論叢」、「臺灣都市交通問題之研究」、「警民關係」、「優質管理–大器人生」、「人際大挑戰」及「贏在恰到好處」等書,並運用於課堂上,學生聽得津津有味。

陳禮中:在上位要做好榜樣

〔記者陳恩惠╱特稿〕保一總隊長陳禮中,今天揮別警察生涯。

 臨退休前幾天,槍擊要犯「番薯仔」吳俊卿神不知鬼不覺,潛匿到陳禮中的老家附近躲藏,刑事局等單位躡蹤掩至緝匪,響起一陣槍聲;陳禮中聽到了,笑謂剛好當作歡送他退休的鞭炮聲。

 陳禮中是警界的典型人物,個性剛強、嫉惡如仇,公私分明、自律甚嚴,堅持原則、作風強勢,主動改革、坦率直言;這種脾性,在注重人情的官場上,常令別人如坐針氈,也得罪不少人。

 十幾年前他就當上雲林縣警局長,十幾年過去,也只熬到保一總隊長退休,回首過去,陳禮中感慨自己走了不少冤枉路;個性使他勇於任事,受長官重用,但也使他樹敵過多,甚至使長官有所顧忌,不敢託為心腹。

 陳禮中「成也個性,敗也個性」。

 但是陳禮中從警一生的唯一遺憾,卻是未能當上警察專科學校的校長。

 陳禮中說:「我的志趣是辦教育」在外勤單位衝鋒陷陣多年,基層同仁所顯現的一些心態與毛病,陳禮中看在眼裡。

 他曾寫信向盧毓鈞、丁原進兩位前任署長毛遂自薦,盼赴任警察專科學校,但因這屬升遷,而未獲同意。

 他說,現今執行警察勤、業務的推行,完全靠基層警力,而百分之八十至九十的基層員警皆出自警察專科學校,若警校的教育基礎、訓練方針沒法制定完全,再加上員警大都僅有高中職校生的素質,如果他們的觀念不正確,處事方法也不正確,走出校門後,必將無法落實執行任務。

 因此他想去警專的主要用意,也是他個人的理念,就是想訓練員警的思想,特別在思維、觀念上加強,只要完成思考邏輯能力的訓練,做任何事都將易如反掌,而非僅是著重於搏鬥、抓歹徒的體能防衛技巧。

 談到對警界的建議,陳禮中說,警察首長的定位,應該是「管理者」而非「領導者」。

 他發現過去傳統由上而下的威權作風,如今仍存在於大部分「領導者」的心目中,以致養成警察被動的心態。

 他舉例說明,基層派出所應該注重的是「建立良好的警民關係」、「著重治安調查」及「保護人民安全」,如今,派出所的執勤卻被動地等著各項「競賽」,被動地工作,使基層失去前瞻性視野。

 警界的問題並非升官、加薪、加階級就能解決,而是要看得長遠,也要反求諸己。

 他進一步認為,在上位的要做好榜樣,當一個標竿,提振警界士氣,才會有良好績效公諸於眾,但如今的情勢似乎變質了,將原先的榜樣,反倒成了汲汲營營的另一種標竿。

 退休後有何生活規劃,陳禮中笑說,運動、讀書、教書及周遊列國乃是四大項目,還好退休後的第一天,學校排了推廣教育暑期班的課程要他教授,讓他解甲歸田後不致閒得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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