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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償五百万 陶晶瑩告《壹周刊》影射賣藥

2003-07-30 13:48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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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30日訊】早前台灣《壹周刊》有報道影射節目主持人陶子与藍心湄一起去搖頭派對狂歡,更賣藥賺錢。之后陶子在自己的節目《陶子娛樂秀》中,哭訴澄清沒有此事。陶子昨日為香港有線娛樂台擔任嘉賓主持時,表示決定控告這本周刊,索償五百万台幣,并要求該周刊的記者上其節目道歉一小時。

  據中華网7月29日報道﹐陶子表示此報道實在影響她的名聲,她才決定控告此周刊。但沒想到周刊竟然反告她詆毀名聲。陶子說:“周刊雖然沒有講明我賣藥,但報道影射我毒害青少年。”陶子還表示對打官司絕對有信心。
  
  陶子稱這本周刊之前曾報道蕭亞軒淫蕩,結果被蕭亞軒告贏了,還獲賠償一百万台幣。她這次与藍心湄一樣,要求賠償五百万台幣,賠償的錢會捐到慈善机构。她同時還要求寫這篇報道的記者、攝影記者及編輯上她的節目道歉一小時。(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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