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綜合報道/台灣著導演劉家昌與息影女星妻甄珍夫婦,繼去年捲入台灣賄選醜聞後,日前又遭商人入稟香港高等法院,指與劉氏夫婦商討買賣內地公司股份期間,存入二千萬港元「誠意金」到甄珍的戶口,但後來合作談不攏,劉氏夫婦卻未依雙方簽訂的意向書退還該筆款項,商人控告劉氏夫婦違約,追討二千萬港元。
原訴人為「捷聯國際投資有限公司」及其持有人、上市公司榮榮國際(現稱弘茂科技)前副主席林金川,與訟為劉家昌、章家珍(藝名甄珍),以及由兩人合資擁有的「香港誠忠國際有限公司」和「大達綜藝有限公司」。
入稟狀透露,兩與訟公司在內地擔任外資公司角色,與劉家昌兒子劉合真經營的內地公司「昆山合真」,於江蘇省昆山市合資經營「昆山朋德酒店有限公司」,該公司在江蘇省昆山經營多間酒店,兩與訟公司共佔95%股份。
2.09億元購55%股份
今年三月初,原訴人林金川與劉家昌夫婦商討買入昆山朋德一間三星級酒店事宜。雙方於四月十八日簽訂協議書及補充備忘錄,內容為林以二億九百萬港元購入兩與訟公司於昆山朋德的55%股份,而林須先繳付二千萬港元「誠意金」,並將以現金三千九百萬元及一筆價值一億五千萬元的債務安排,來完成交易款項。
原訴人稱,他於四月二十二日按照劉氏夫婦指示,將二千萬港元存進甄珍在內地的銀行戶口。雙方於五月九日簽訂「認購朋德酒店三號樓意向書」,訂明原告一方可於兩至三個月內,實地考察酒店設施,如雙方最終未能達成買賣協議,被告一方須悉數退還二千萬元。
翌日,原訴人見SARS疫情對酒店業打擊很大,決定不購入該酒店,於是口頭通知劉氏夫婦無法履行意向書的內容,劉當時同意退還二千萬元,但原訴人其後分別於五月十三、十四及十五日向劉氏夫婦要求退還該筆款項都不得要領,遂於日前入稟香港高院追討。
案件編號:HCA297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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