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勞退金將採個人帳戶制

【字號】    
   標籤: tags:

【大紀元1月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王志宏╱台北報導〕立法院衛環委員會昨天初審通過「勞工退休金條例草案」,勞工退休金由原本規劃「三軌制」改採「可攜式個人帳戶年金制」為主,雇主應為適用該條例的勞工按月提繳退休金,儲存於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而退休金收益如有不足由國庫補足之,採「確定提撥、確定給付」的精神。

  至於雇主每月負擔提繳率,草案原規劃為百分之六,親民黨立委林惠官等要求增加到百分之十,再輔以免稅等優惠,因有爭議而保留,但已確定最少不會低於百分之六。至於勞工得在其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有立委建議不需要設提繳上下限,這部分條文也保留協商。

  另除個人帳戶制的原則外,草案也規定,符合二百人以上之事業單位經工會或二分之一以上勞工同意,可選擇採取「商業保險制」,但雇主負擔保險費的提撥率不得低於每月工資百分之六,並規定年金保險契約要保人由雇主擔任,投保符合保險法規定之年金保險,不受個人帳戶制約束。

  經發會後,勞退金立法延宕已久,民進黨立委沈富雄與勞委會日前協商,將原本規劃的三軌制整合出以可攜式個人帳戶年金制為原則,輔以商業保險制,將附加年金制規劃刪除。審查會昨天初審時通過帳戶制等主要條文,但雇主提繳率及新舊制的銜接等爭議條文都保留,待進一步朝野協商。

  通過條文雖以沈富雄版本為主,但兼全國總工會理事長的立委林惠官指出,勞退條例延宕了十餘年,現在露出曙光大家都很期待,沈富雄版本以「確定提撥」為主,他堅持的「確定給付」也落實在法條中,未來協商方向是盡量做到勞退金不隨通貨膨脹及勞工提領方式等因素影響的配套制度。

  在請領方式上,勞工年滿六十歲且工作年資滿十五年就可請領月退休金,若是年資未滿十五年應一次提領退休金,年資中斷者可合併計算,勞工在請領退休金前死亡,遺屬請領以配偶及子女優先,若月退未達「平均餘命」前死亡,指定遺屬可領取帳戶結算餘額。

  另外在勞退新舊制的選擇爭議上,立委侯彩鳳及林惠官等質疑,勞工在新舊制適用上可能遭雇主惡意提前解僱,因此相關條文保留協商。(http://www.dajiyuan.com)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