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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邊驚見焦屍 手腳肢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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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1日訊】〔自由時報記者辛悅弘╱淡水報導〕一對劉姓夫婦昨天上午到台北縣淡水鎮淡海新市鎮探勘選購建地,在新市五路旁赫見一具男性沒有雙臂和雙腿的焦屍,檢警據報會驗,研判被害人是在沒有知覺下,被開山刀之類凶器肢解雙臂及雙腿,且被縱火燒焦,死亡不超過一天。

 警方根據特徵,推斷死者年約四、五十歲,身高一百六十五至一百七十公分,前額頭頂禿髮,如有認識類似失蹤者,請向警方提供線索。

 昨天上午八時,劉姓夫婦到淡金公路二段埤島里淡海新市鎮重劃區新市五路,登上土坡探勘一筆有意購買的土地,掉頭要駕車離去時,發現路邊這具焦屍,由於屍體沒有雙臂及雙腿,一度誤以為是被遺棄的病死豬隻,警方人員獲報抵達立即封鎖現場。

 檢警與法醫於昨天中午一時卅分會驗焦屍,從周遭採集到燒剩幾公分見方的黑色塑膠袋、疑似死者穿著的衣服碎片,同時在焦屍附近搜索相關可疑的物證,包括熔化的保特瓶及瓶蓋,另在五百公尺處找到一條可疑沾有血漬的棉被,但是尚未發現雙臂和雙腿的下落,研判陳屍處只是第二現場。

 檢警研判,凶嫌疑似利用開山刀逞凶,將被害人的雙臂從肩膀以下十公分及雙腿鼠蹊處肢解,再把連頭軀幹以黑色大型塑膠袋包裹,利用夜色掩護載運到淡海新市鎮內棄屍,臨走前還以預藏保特瓶裝汽油淋灑縱火,企圖毀屍滅跡,手段十分凶殘。

 淡水警分局長宋政雄表示,棄屍地點前方出口有水泥樁封住,凶嫌可能認為出入的人車較少,因而匆促決定就地棄屍及毀屍。

 警方依被害人死狀研判,凶嫌與被害人「仇深似海」,破案的首要條件必須先解開死者的身分之謎,全案並朝情殺或財殺方向偵辦。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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