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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期限已過 范冰冰將正式起訴失實報道記者

2004-01-12 15:07 中港台時間|2000-01-01 24:00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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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2日訊】“范姓女演員舍‘身’成星”事件發生后,一度揚言要打官司的范冰冰曾表示,只要重慶某報于3日內在其報紙和電子版上公開道歉,就不再追究。昨日已是范冰冰發出要求的第4天,雙方是否已握手言和?昨日,記者撥通范冰冰經紀公司張女士的電話,但她拒絕透露協商結果,只愿今日統一公布。

  范冰冰卻告訴記者,由于雙方律師協商意見不一致,她已決定在今日發出律師函,不日將正式在北京起訴重慶某報及寫這篇消息的記者。
  
  據中華网1月12日報道﹐范冰冰說:“到現在(要求道歉的時間期限都過了),他們只愿意口頭道歉,不愿意在報紙上公開道歉,這對于挽回我被損害的名譽是起不到根本性作用的。因此我和公司的意見是只有起訴,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

  范冰冰透露,不出意外,公司律師今日就將發出律師函,并按法律程序在北京起訴重慶某報及寫這篇消息的當事記者。
  
  不過,重慶某報一位負責人卻稱,此事目前一直是報社請的律師在解決,他們還沒有听到什么結果,因此他們現在也不好發表意見。(都商報)(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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