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惠林:愛之適足以害之

吳惠林  中華經濟研究院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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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0日訊】台大經濟系副教授駱明慶在二○○四年十月六日一八四期《大紀元時報》發表的〈收購淫書,如何掃黃?〉這篇短文,是典型的「愛之適足以害之」或西諺「到地獄之路往往是好意所鋪成的」之事例。讀畢之後,我的腦海裡立即浮現出古代東西方的各一事例。

其一,十九世紀天賦異稟的愛爾蘭經濟學家暨律師郎菲爾德(M. Longfield)在一八三四年時,對於英格蘭某些地區富有人家習慣在糧食相當短缺期間,購買小麥再以半價轉售給貧苦人家一事辯說,這些富人雖明顯基於悲天憫人的「利他」胸懷,但此種作為不但完全徒勞無功,反而會惡化貧苦者的生活。理由是:小麥短缺時,唯有富人少吃才可真正濟貧,以多買再轉賣,只會使需求量突然上升而致價格激漲,漲後的半價也比原先富人沒行動時的價格來得高,如此一來貧苦人家不是反而更將受害了嗎?

這樣子的分析只有用到最簡單的經濟學供需原理,卻已可讓人們見識到價格機能既奧妙、不可加以壓抑且威力無窮的道理。經濟學家在很多時候只以此種基本的供需原理來分析事情和問題,就得到與一般人所想像的不一樣結果,而此結果往往很不中聽。此種價格機能不可輕侮的事例不只十九世紀的英格蘭有,中國古代也曾有此類事件。

請看事例二:話說明朝凌濛初著作的《二刻拍案驚奇》,在卷一第三頁中如此記載:「且說嘉靖四十三年,吳中大水。……米價踴貴……官府嚴示平價,越發米不入境了。元來大凡年荒米貴,官府只合靜聽民情,不去生事。少不得有一夥有本錢趨利的商人,貪那貴價,從外方賤處販將米來;有一夥有家當囤米的財主,貪那貴價,從家裡廒中發出米去。米既漸漸輻輳,價自漸漸平減。這個道理,也是極容易明白的。最是那不識時務執拗的腐儒作了官府,專一遇荒就行禁糶、閉糶、平價等事。他認道是不使外方糶了本地米去,不知一行禁止,就有棍徒詐害。遇見本地交易,便自聲揚犯禁,拿到公庭,立受枷責。那有身家的怕惹事端,家中有米,只索閉倉高坐;又且官有定價,不許貴賣……。那些販米的客人,見官價不高,也無想頭。就是小民私下願增價暗糴,懼怕敗露受責受罰。有本錢的人,不肯擔這樣干係,幹這樣沒要緊的事。所以越弄得市上無米,米價轉高。愚民不知,上官不諳,只埋怨道:『如此禁閉,米只不多;如此抑價,米只不賤。』沒得解說,只囫圇說一句『救荒無奇策』罷了。誰知多是要行荒政,反致越荒的。」

這則一五六四年(十六世紀),明朝嘉靖四十三年的故事,生動的刻畫出供需原理和價格機能的奧妙與不可違背,否則後果悲慘。連中國這個經濟學出現頗晚的國度,在那麼古早都已對經濟原理有體驗且已明確表示不可忤逆了,我們或可說既生為人,不分古今中外,若行事不合基本經濟原理,即使是善意,也難免收到適得其反的惡果。能不慎乎?令人遺憾的是,即使科技發達到甚高水準,號稱「科學萬能」的現代,還是隨時都可見到這種不幸事例,「人」難道真的無法由不幸事例中學得教訓,或者簡單但正確的觀念真的那麼難入人心?──轉自台灣大紀元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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