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法輪功成員起訴江澤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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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18日訊】(自由亞洲電臺駐加拿大記者錫紅採訪報導)六名加拿大法輪功成員向安大略省高等法院提出民事訴訟,要求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為首的五位中國官員賠償兩千萬加元。

星期二,六位加拿大法輪功學員在其代表律師的陪同下,在加拿大國會首都渥太華國會大廈舉行新聞發佈會,宣佈向加拿大安大略省高等法院,對前中共總書記江澤民為首的五位中國官員,提出民事訴訟。

這起訴訟案是控告江澤民於1999年在中國發起的對法輪功鎮壓的政策,使得幾位原告在中國都遭受了酷刑的虐待和精神迫害,他們並要求兩千萬加元的賠償金。其他四名被告分別為李嵐清、羅幹、劉京、王茂林,這四名被告都是迫害法輪功的專門機構「610辦公室」的官員。

一個由四名律師組成的律師團義務為六位法輪功學員起訴,女律師凱蒂‧肯普騰在記者會上表示:這項訴訟案的提出對加拿大的司法領域影響也很大。

她說:現在提出的是一個前所未有、非常有力的訴訟案。需要提醒大家的是:在另外一個國家,你都可以起訴其他國家的前任甚至是現任的國家元首,在他自己所在國所犯的罪。
肯普騰女士介紹說:起訴人雖然在中國受到迫害,但是作為加拿大公民或永久居民,至今他們在精神和肉體上,仍然遭受迫害所帶來的影響和折磨。肯普騰並說兩千萬加幣的賠償要求,只是象徵性的。當事人更希望透過這個案件在司法史上開創一個法律,為受迫害者伸張正義的先例,並希望透過這個案件,引起媒體和更多的人對中國鎮壓法輪功學員的關注。

她說:這個案件主要不是在於賠償金,因為無論被告賠償多少錢,也無法彌補中國發起這場迫害,對起訴人所造成的最大傷害。

起訴人之一的法輪功成員張昆侖是一位雕塑家,在海內外多次獲獎,並晉身於世界名人錄。他在中國五次被拘留,現在正在監獄遭受折磨。

另一位被告何立志是高級工程師,曾經榮獲中國國家傑出工程設計獎的金獎,他在中國被拘禁了三年六個月。

此前,法輪功在多倫多和溫哥華同樣也以「反人類罪」和「群體滅絕罪」向加拿大安大略省最高法院和加拿大總檢查長提出了同樣的訴訟。

(以上據自由亞洲電臺錄音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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