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委副書記撞死學生 40萬賠償金「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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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25日訊】江蘇消息,11月2日晚上10點左右,兩名鄭梁梅中學高三年級剛下晚自習課,李恆(化名)與肖軾(化名)正「有說有笑」的走在回家路上,忽然一輛黑色帕薩特轎車急駛而過,待李恆回過神,身旁的肖軾卻已經被撞飛了起碼七八米遠的躺在地上--當場死亡,車撞人後直駛未停。

據《現代快報》報導,撞死肖軾的車號為漣水縣委的「蘇HN0011」公車,而駕駛該公車的人正是漣水縣委副書記侯繼海。漣水縣委日前證實,侯當時「私駕公車」是要去淮安市給父親祝壽。11月17日,侯繼海被淮安市委正式免職。

事件始末:瞬間被撞飛 肇事車沒停

肖軾的家在城郊的南堆大隊(當地人稱三大隊),屬於漣城鎮黃河社區居委會,離學校有四五公里遠。從縣城內的鄭梁梅中學回南堆大隊,有兩條路,一條近些,但路況不大好,另一條是走淮漣公路,稍遠些,但路況較好。

11月2日晚上10點左右,李恆上完晚自習,由於自行車壞了,與同學肖軾一起推著自行車走回家。這天,兩人推著自行車選擇了走淮漣公路。過了城南加油站,公路上就沒有了路燈,而當天的夜比較黑。李恆與肖軾上身都穿著白綠相間的校服,一路上「有說有笑」。

李恆說:「撞肖軾的那輛轎車是從我們身後開來的,好像是沒開車燈吧,反正我事先根本沒覺察到有車靠近我們。我們誰也沒意識到車向我們撞來,肖軾被撞飛時,我根本沒反應過來,只聽到『彭』的一聲,同時感覺左手被碰了一下,有點疼,然後就發現肖軾不見了。」

李恆強調著說,「我們都遵守了交通規則,我們都走在右側白線以外。」當時他們走到淮漣公路上的事發地點,離拐向村子的小路只有三四十米了。

肖軾被撞飛後,緊跟著轎車後的一輛大卡車很快駛過該段路面,車頭掛住了肖軾剛被撞飛的自行車。李恆當時拚命往前追出20多米,同時用最大的嗓門一遍又一遍的喊「停車」,但大卡車和小轎車都沒有停下。由於「擔心肖軾的傷勢,就回頭了。」 李恆難過的說。

回到肖軾身邊,李恆叫肖軾不醒,立即奔向一家麵粉廠並使勁敲門,要求借電話撥打120急救電話。麵粉廠看門人陳學軍很快跑到幾十米外的車禍現場。他說:「那個學生頭朝南,腳朝北直躺著,一動不動,頭下面有一攤血。現場除了死者和一輛倒著的自行車外,沒看到肇事車。」 麵粉廠的女老闆(當事人要求隱去名字)比陳稍晚一兩分鐘也趕到現場,但因為害怕,沒有靠近肖軾。她說:「我出去時撞人的車子肯定不在現場,只看見那個小孩躺在地上。」

李恆打完電話經過肖軾處時,看門人(陳學軍)和女老闆都在現場了,他喊了一聲「你們幫我看一下現場」,就奔向約1公里外的南堆大隊向肖軾父母報信。

多位目擊者證實,事發約15至20分鐘後,救護車趕來。

「在救護車上,醫生就說肖軾已經不行了。到了縣人民醫院,搶救人員只檢查了肖軾的心跳、呼吸等,就宣佈死亡了。實際上醫生基本沒搶救,因為沒法搶救了,人當場就被撞死了。」肖軾的父親肖健(化名)說。

肇事車稍後返回現場 否認酒後駕車

次日,警方向多名目擊者瞭解當時的情況。

陳學軍回憶,李恆敲門後約兩分鐘,他就到了現場,在現場站了10多分鐘後,發現一輛黑色轎車從東邊(縣城方向)開來,並停在李恆摔倒的自行車旁。他注意到了這個車的車牌號,「是漣水車牌,尾號為『0011』」。麵粉廠的女老闆也證實了這點,她說她比陳學軍遲到現場一些,但也站了10分鐘左右,才看見黑色轎車開來。她也證實,此車正是「11號車」。據他們推算,該車到現場時,距離發生車禍「至少有15分鐘」。

女老闆:「轎車裡下來兩個人,好像都是男的,都穿著西服,都胖胖的。兩人四處看,像是在找傷者。我就以為這輛車是警車,我還和他們說了話了呢,我用手一指,說『人在這邊呢』 。第二天我才聽說這車就是撞人的車。」

根據多位元目擊者和當事學生李恆的回憶,黑色轎車撞人後離開現場,至少在15分鐘以後才返回。

11月20日上午,漣水縣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季軍代表縣委主動披露了此案部分細節。季軍說,在此事件中,肇事車輛確是縣委公車「11號車」,至於撞人後是否有逃逸情節,淮安市的公安部門正在調查之中,目前無法給出肯定或否定的答覆。季軍稱,關於此事的真相,漣水縣委和廣大社會公眾一樣,也想盡快知道。

據瞭解,侯繼海今年40歲,淮安市淮陰區人,從政至少有十幾年。季軍說,事發當天〈11月2日〉,是侯繼海父親70歲大壽,但一個浙江客商來漣水瞭解招商引資政策,侯繼海一直陪著這位客商。「他打算白天處理公事,晚上回家看父親」。

當晚,他陪客商吃了晚飯,人們由此傳言他喝了酒,是酒後駕車。季軍解釋著說,「但這是一個誤解。」 「在儀式上,他作為當地領導,必須要舉起酒杯盡地主之誼,他也的確喝了幾杯,但是,其實秘書人員事先已吩咐飯店服務員,要求給侯繼海酒杯中不倒酒,而是倒水。所以他當天其實沒有喝酒。」晚飯後,由於侯的駕駛員姜玉龍有私人事務,就自己駕車開往位於淮安市的家。他認為,全程只有30多公里,自己能開。

季軍接著解釋說,「他個人駕車回家,駛上淮漣公路,結果出了事。我個人分析,一是因為他忙了一天,疲勞了,二是路上沒有路燈,視線不好,三是老父親過壽,自己心急趕回去,車開得快了一點,就出事了。聽他本人說,當時有個具體情況,就是轎車後面跟了輛大卡車,開著大燈,自己又是近視眼,近視眼鏡有些反光。我猜測,在這種情況下,他發現了前面有兩個人,在一剎那出現了處置不當,極可能想踩剎車卻踩了油門。」目前,公安部門尚未公佈是否酒後駕車肇事。

肇事者被摘「烏紗帽」 40萬賠償金「私了」?

肖家的經濟收入主要來自於種地,所住的房屋也很簡陋,看得出來,生活條件算是清苦的。村民證實,他們家的地很少,肖軾的母親常在城郊的菜市場賣菜,主要賣自家的菜。肖軾是家中長子,他還有一個妹妹。

據當地市民引述三大隊(即南堆大隊)的權威說法:此事發生後,當事雙方進行了「私了」,僅在數天內,死者家屬獲得40萬元人民幣賠償金,家屬還被要求不再追究侯的責任。對外界的傳言,肖軾的父母不作任何回應,也不願多談此事。

季軍11月20日上午證實了部分當地相關傳言稱: 11月2日夜裡事發後,侯繼海很快的將事情原委向縣委書記蔣洪亮作了匯報,縣委次日便派人與死者家屬開始協商賠償事宜,3天內,死者家屬已拿到40萬賠償金(人民幣)。不過,對於「私了」一說,季軍完全否認「這麼大的事不可能『私了』,公安部門最終會得出結論的,只是個時間問題。」

季軍說,「縣委這樣做主要考慮到死者家屬的心情,侯繼海的身份特殊,涉及他的案件漣水縣不好處理,由市公安部門進行認真調查後,才能給死者一個說法,但這個週期太長,只有經濟補償可以提前,可以快一些。」

李恆難過的說,肖軾的在學成績較好,「按他的成績,考上重點大學是沒有太大問題的。他曾和我說過,他的志願是當一名空軍。」村民也都為肖軾感到惋惜不已。一村民回憶說,肖軾「1.7米以上的個頭,人長得很帥氣,對人很有禮貌」。

對於肖家得到40萬賠償金一事,肖健身體有些顫抖的說:「賠錢多有什麼用……」一陣沈默過後,他說,賠償事宜由他哥哥負責交涉。而肖健的哥哥面對賠償一事反覆強調「與你們無關」。與肖家交情很好的幾位村民認為,「家裡再窮,也沒有哪家父母願意用孩子生命換錢的」。

40萬賠償金的來歷

季軍說,40萬元死亡賠償金在車禍賠償中算是高的,可是,因是死者家屬提出來的,縣委就此徵求侯繼海的意見時,侯很快表示答應此要求。

有傳聞,侯繼海要求下屬單位和部分企業墊支於40萬元賠償金,季軍否認此說。並替其辯稱,「20萬元來自保險公司墊付的車輛保險金,另20萬元是侯個人向其親友籌借的」。

造成嚴重後果教訓深刻

11月17日上午11時,淮安市委組織部一位副部長來到漣水縣委。當天上午漣水縣委書記蔣洪亮主持召開縣委常委會,蔣洪亮在會上宣讀了淮安市委一份專門下發的文件:正式免去侯繼海同志漣水縣委常委、縣委副書記職務。

季軍針對市委此舉表示,免去侯的職務是基於他自己承認駕車,並且出了嚴重車禍,已不適宜再擔任本職工作,同時,免掉他的職務,有利於公安部門作進一步調查。還有相關人士認為,免職是處理事件必需的步驟,最終組織上如何處理則要等公安部門對事件作出結論才能確定。

據知情者透露,侯繼海5年前,因工作成績突出,從淮陰區一個鄉黨委書記調任漣水縣副縣長時,那時才35歲,37歲被提拔為縣委副書記。可此次因「撞死學生」事件從仕途巔峰跌落谷底令人替其惋惜。

季軍說,「免掉侯的官職僅僅是處理此事件的第一步,至於侯是否有逃逸情節,是否應追究刑事責任,是否還會有進一步的黨紀、政紀處分,都有待公安部門對此事作出結論。」季軍除口頭轉達漣水縣委的聲明及態度外,並表示,會在公安部門作出結論後,及時向社會公開具體細節。

11月10日,漣水縣委辦和政府辦聯合發出通知,要求該縣各鄉鎮黨委、人民政府、縣委各部委、縣直屬機構、縣直各事業單位,必須帶頭嚴格執行公務用車管理規定。

具體有:不准違反規定使用警車號牌和安裝車載警燈、警報器;不准未經批准用公款和單位車輛學習駕駛技術;嚴禁公車私用;嚴禁違規駕駛公車;嚴格遵守公務用車的管理使用規定。通知最後指出:嚴格公務用車管理使用,既是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密切黨群、幹群關係,維護黨和政府形象的要求,也是對領導幹部的關心愛護。

不過,如此的三令五申,被百姓稱為社會腫瘤的「私駕公車」現象能否就此絕跡呢? @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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